6月19日,嘉萊省檢查委員會通報對歸仁西坊黨委常委、福美鄉原副主席高明詩給予警告紀律處分。
詩先生因在擔任平定省歸仁市福美鄉人民委員會主席期間的土地相關違規行為受到警告。
據此,在最近舉行的第18次會議上,嘉萊省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對以下個人執行紀律處分:高明詩;鄧氏雪絨,歸仁西坊黨委執行委員會委員、福美鄉原副主席;杜原定,福美鄉原地政-建設-農業-環境公務員。
嘉萊省檢查委員會認為,上述個人在執行土地領域的職責和任務時違反了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違反了黨員不得做的事項和模範責任規定,造成嚴重後果,在幹部、黨員和群眾中引起不良輿論,損害了個人以及其所在黨組織、機關的信譽。
根據違規內容、性質、程度、後果和原因,依據黨的規定,嘉萊省檢查委員會決定對高明詩、鄧氏雪絨、杜原定給予警告處分。
據悉,對詩先生及其下屬的紀律處分涉及在嘉萊省歸仁西坊青龍街區(原福美鄉青龍村)違法劃撥土地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