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嘉莱省检查委员会通报对归仁西坊党委常委、福美乡原副主席高明诗给予警告纪律处分。
诗先生因在担任平定省归仁市福美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期间的土地相关违规行为受到警告。
据此,在最近举行的第18次会议上,嘉莱省检查委员会审议并对以下个人执行纪律处分:高明诗;邓氏雪绒,归仁西坊党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福美乡原副主席;杜原定,福美乡原地政-建设-农业-环境公务员。
嘉莱省检查委员会认为,上述个人在执行土地领域的职责和任务时违反了党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违反了党员不得做的事项和模范责任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在干部、党员和群众中引起不良舆论,损害了个人以及其所在党组织、机关的信誉。
根据违规内容、性质、程度、后果和原因,依据党的规定,嘉莱省检查委员会决定对高明诗、邓氏雪绒、杜原定给予警告处分。
据悉,对诗先生及其下属的纪律处分涉及在嘉莱省归仁西坊青龙街区(原福美乡青龙村)违法划拨土地的行为。
(编译:Cici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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