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雄——福山集團股份公司新任總經理剛剛簽署了公司的新通知,“真誠道歉”邀請投資者客戶到位於富壽省的公司總部“交流、商討共同統一案件善後方案”,該項目位於舊芽莊機場區域。
上述投資者,根據第5軍區軍事法院初審刑事判決(2026年1月10日)正是686名“受害者”——客戶已簽約並向福山集團股份公司繳納總計超過70300億越南盾,購買芽莊都市-商業-服務-金融-旅遊中心區項目的土地。
6月17日,福山集團股份公司總經理簽署文件發送給全國範圍內的投資者——即上述“受害者”,邀請他們到位於富壽省永祥鄉的公司總部“交流、商討案件善後處理方案”,該案已由第5軍區軍事法院審理並作出上述初審判決。
那是一起“違反土地管理規定和詐騙侵佔財產”案件,由福山集團股份公司領導層包括阮文厚(犯罪時為福山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和阮氏恆(福山公司副總經理)以及另外7名被告(包括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前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實施。
福山集團股份公司新任總經理黃光雄邀請上述案件中的受害者投資者到公司總部商討,還為了“統一案件上訴判決後的實施方案”。而至今,法院仍未開庭審理和宣判上訴(據中央軍事法院通知,上訴庭將於2026年6月29日重開)。
福山集團股份公司已安排與每位投資者的具體工作時間表,從2026年6月20日至24日。據此,富壽省的所有投資者客戶被邀請於上週六前來工作商討。
而河內及北部各省的所有客戶則被邀請於週日到公司總部工作。
慶和省、胡志明市及其他各省的全部客戶,福山公司邀請到富壽省總部在剩餘兩天內工作。
根據6月17日的通知,福山集團股份公司為遠道而來的客戶安排住宿和餐飲,並已要求登記“以便福山公司為客戶周到安排食宿”。
然而,僅在上述登記通知兩天後,福山集團股份公司“變卦”,於6月19日重新通知“我們很遺憾無法像最初預計計劃那樣為遠道而來的客戶安排住宿和餐飲”。
根據福山集團股份公司(6月19日)的通知,公司“變卦”不承擔已邀請到富壽公司商討案件善後事宜的客戶的食宿的原因是“由於富壽省當地客觀條件變化”以及“福山公司當前資源暫時受限”。
因此,全國各地的客戶仍被要求前往富壽商討在福山集團股份公司的案件善後事宜,但必須“自行安排”食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