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河內市委書記緊急指示:97歲革命老幹部被女幹部拒絕授權確認事件

審查相關個人責任

據河內市委,6月22日和23日,多家媒體反映民眾對一名公務員在玉和坊辦事處(3號分點)公共服務點的溝通態度和行為表示不滿,該公民前來辦理授權簽字認證手續以代領親屬退休金。

該事件在幹部、公務員、職員與公民溝通的態度和作風上留下了不良輿論,尤其是對有功人員的親屬和家庭。

為及時糾正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在執行公務時的態度和作風,繼續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質量,市委書記陳德勝責成市委、市人民委員會領導指導:要求市公共服務中心就整個系統中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與公民溝通和工作的態度和作風進行嚴肅總結;審查相關集體和個人的責任,按規定嚴肅處理(如有)。

各單位須於7月5日前向市委常設委員會報告上述內容。

河內市公共服務中心報告了什麼?

同日下午,河內市公共服務中心主任潘文福已向河內市委書記陳德勝和河內市委常設委員會提交了關於上述事件的報告。

據此,6月22日21時50分,在實施網絡輿情排查跟蹤過程中,河內市公共服務中心收到公民V.H.的反映信息,該信息在社交媒體上發佈,涉及在玉和坊地區3號公共服務點辦理退休金代領授權文件簽字認證手續。

獲悉反映信息後,中心立即指示3號分點緊急排查、核實事件內容。

經核實,3號分點主任已直接聯繫公民家屬進行溝通、聽取反映,並解釋相關法律法規中關於老年人和有功人員簽字認證手續的規定。

根據第23號法令第24條第2款規定:“在認證時,要求認證的人神志清醒、能認識和控制自己的行為,且認證不屬於該法令第25條規定的情形。”

據報告,中心表示,為保障公民權益,3號分點已與社會保險機構配合,針對神志不清醒、不理智的情況制定了每月代領退休金的申請表格。

據此,家屬一致同意指定一人代表家庭代領退休金,並辦理家屬簽字認證手續。

“指導過程按規定進行。但在交流過程中,幹部的傳達和解釋方式尚不夠恰當,容易引起誤解並導致社交媒體上的反映”——中心在向市委領導提交的報告中稱。

同樣根據報告,3號分點主任及分點管理委員會已上門拜訪、慰問並道歉。同時指示公務員立即上門辦理行政手續。

中心確定這是指導、溝通和行政應對工作中的一次經驗教訓,尤其是針對老年人、革命有功人員和弱勢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