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查相關個人責任
據越共河內市委消息,6月22日和23日,部分新聞媒體反映民眾對玉和坊行政服務中心(第三分中心)一名公務員在與市民辦理親屬退休金領取授權簽字公證手續時的溝通和服務態度表示不滿。
此事對幹部、公務員、職員在與市民,特別是功臣家屬和家庭交往中的態度和作風造成了不良影響。
為及時糾正幹部、公務員、職員在執行公務中的態度和作風,繼續提高為人民服務的質量,河內市委常務委員會責成市人民委員會黨委和市人民委員會領導指示:要求市行政服務中心在全系統內就幹部、公務員、職員在與市民溝通和工作中的態度和作風進行嚴肅總結;審查相關集體和個人的責任,並按規定嚴格處理(如有)。
各單位須在7月5日前向市委常委會報告上述內容。
河內市行政服務中心有何報告?
當日下午,河內市行政服務中心主任潘文福已向河內市委書記陳德勝和市委常委會提交了關於此事的報告。
據此,6月22日21時50分,河內市行政服務中心在網絡輿情監測過程中,收到市民V.H.在社交媒體上發佈的反映,涉及在玉和坊區域第三公共服務支持點辦理退休金領取授權文書籤名公證手續時的問題。
獲悉反映後,中心立即指示第三分中心緊急核查事件內容。
經核實,第三分中心主任已直接聯繫市民家庭,進行溝通、聽取反映,並解釋與老年人、功臣人員簽名公證手續相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第23號法令第24條第2款規定:“公證時,申請人須神志清醒、能認知並控制自身行為,且公證不屬於該法令第25條規定的情形。”
報告稱,為保障市民權益,第三分中心已與社保機關協調,為神志不清或無法清醒的人員辦理每月退休金代領申請表格。
據此,家屬已同意指派一人作為家庭代表代領退休金,並辦理家屬簽名公證手續。
中心向市委領導報告稱:“指導過程符合規定。但在交流中,幹部的傳達和解釋方式仍不夠恰當,容易引起誤解並引發社交媒體上的反映。”
報告還稱,第三分中心主任及分中心管理委員會已前往看望、慰問並向家屬致歉。同時,指示公務員立即上門辦理行政手續。
中心認為,這是在指導和與民眾,特別是老年人、革命功臣及弱勢群體進行行政溝通和應對方面的一次經驗教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