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聽取胡志明市市委組織部報告後,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會同意設立胡志明市發展研究委員會,責成市委組織部負責人員配備、發佈委員會及其下屬各專業小組的成立決定。
胡志明市市委組織部還負責起草胡志明市發展研究委員會的工作規章,並協助將委員會的人員編制交由胡志明市市委辦公室管理。同時,還要協助制定關於調任到委員會工作的幹部的相關制度和政策。
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委員會責成胡志明市市委辦公室牽頭,協調相關機構安排辦公場所,確保基礎設施、設備、經費及必要條件,以保障胡志明市發展研究委員會及其專業小組的運作。
胡志明市市委辦公室將協調胡志明市市委組織部,在7月1日之前組織會議,公佈胡志明市發展研究委員會的成立決定。
成立後,胡志明市發展研究委員會將負責發佈運作規章,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並確定重點研究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