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听取胡志明市市委组织部报告后,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同意设立胡志明市发展研究委员会,责成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员配备、发布委员会及其下属各专业小组的成立决定。
胡志明市市委组织部还负责起草胡志明市发展研究委员会的工作规章,并协助将委员会的人员编制交由胡志明市市委办公室管理。同时,还要协助制定关于调任到委员会工作的干部的相关制度和政策。
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责成胡志明市市委办公室牵头,协调相关机构安排办公场所,确保基础设施、设备、经费及必要条件,以保障胡志明市发展研究委员会及其专业小组的运作。
胡志明市市委办公室将协调胡志明市市委组织部,在7月1日之前组织会议,公布胡志明市发展研究委员会的成立决定。
成立后,胡志明市发展研究委员会将负责发布运作规章,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确定重点研究课题。
(编译:Jon ;审校:Ken;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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