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第202號規定的對象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中的基層黨委,其直接上級不是省委、市委、中央直屬黨委、國有企業黨委下屬的基層黨委、鄉、坊、特區的黨委下屬的基層黨委(武裝力量中的基層黨委除外),這些單位正在試點授予上級權限。

試點授予上級權限的條件

試點授予基層黨委上級權限由直接上級黨委提出建議。省委、市委、中央直屬黨委決定並向上級組織委員會報告試點結果。

直接上級黨委需要創造條件,使被試點授予上級權限的基層黨委能夠有效、按規定行使其被授予的權力。

同時,確保發揮黨委在政治任務、黨建工作中的領導、指導作用,滿足任務要求……

關於試點授予上級權限的條件,該規定明確指出,基層黨委需要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國防、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

基層黨委擁有多個下屬單位,這些單位是同一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中的基層組織,並在多個地方活動。黨委必須有400名以上黨員。

此外,還需滿足條件:黨委在最近連續3年及以上完成任務良好(確保履行被授予的職能、任務、權限和組織機構的能力)。

對於上級黨委或基層黨委(其黨委已被試點授予上級權限),在拆分、合併、重組後仍符合規定條件的,由省委、市委、中央直屬黨委審議決定試點授予基層黨委上級權限,並向上級組織委員會報告結果。

被試點授予上級權限的基層黨委的職能和權限

被試點授予上級權限的基層黨委履行相應的上級黨委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中的職能、任務和權限,以及黨的規定。

省委、市委、中央直屬黨委的常委會審議決定授予基層黨委一些上級權限。

具體而言,基層黨委可以設立專職參謀、輔助機構,包括黨建委員會、檢查委員會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專職黨建幹部的配備按照中央現行規定和指導執行,由被試點授予上級權限的黨委常委會審議決定。

基層黨委可以按規定決定成立下屬黨組織,履行被授予上級權限的黨委在黨內政治保衛方面的權限和責任。

黨委常委會可以按規定決定幹部工作,接收黨員,開除黨員黨籍,獎勵黨組織和黨員,將黨組織和黨員組織關係直接轉移到上級黨委或設有被試點授予上級權限的黨委的黨委,管理黨員檔案和數據。

黨委常委會定期每月召開一次會議,黨委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必要時召開非常會議。

該規定指出,被試點授予上級權限的基層黨委需每年定期或按要求向上級黨委報告執行情況。

如果被試點的基層黨委未能良好完成被授予的任務或不再符合規定條件,直接上級黨委將建議省委、市委、中央直屬黨委審議收回試點授予上級權限的決定,並向上級組織委員會報告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