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希望審判委員會允許對其處以罰款,以便有機會繼續做生意,既創造就業機會,又為社會做更多貢獻”,阮氏秋紅(39歲,居住在越南河內市紙橋郡)在法庭上針對逃稅指控陳述道。

阮氏秋紅(39歲)的陳述結束了7月2日初審法庭的訊問環節,該庭審由越南河內第二區域人民法院審理。

不僅秋紅,同案的兩名被告人吳國富和蘇蘭芳也請求審判委員會考慮適用罰金刑,此前他們已自願全額繳納被指控的逃稅款以彌補後果。

這是一個值得關注的逃稅案件之一,涉及通過社交網絡進行商業活動,據訴訟機構確定,其營業收入高達近8350億越南盾。

在回答訊問時,秋紅表示清楚自己的行為對國家財政造成了巨大損失。

據被告稱,2020年開始買賣二手名牌商品,並非經營新品。起初主要是買來使用,後來才轉賣賺取差價。

“從2020年起,我不知道需要註冊經營,不知道必須申報和繳稅。我只是以為自己是買進賣出賺取差價”,秋紅供述道。

秋紅表示所有客戶均來自臉書,交易、下單也在社交網絡上進行。到2022年,訂單量增加,她才僱用包裝員工,並繼續招聘更多工作人員,按月支付工資。

據供詞,秋紅在買賣名牌商品過程中認識阿芳和阿富,然後合作經營。但各方之間沒有討論過必須申報和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被告不知道該怎麼辦,於是關閉了銷售賬戶。之後去諮詢是否要成立個體經營戶,是否需要納稅。如果註冊,就會開設新賬戶”,秋紅陳述道。

在最後陳述部分,女被告表示案件被發現後,她仍在繼續經營,但已註冊了個體經營戶,並進行了完整的申報和繳稅。

“被告希望審判委員會考慮適用罰金刑,以便有機會繼續做生意、創造就業,邊經營邊繼續為社會做貢獻”,秋紅說道。

兩名被告阿芳和阿富也請求法院考慮適用罰金刑。

在訊問環節,檢察院代表強調國家鼓勵民眾經商,但同時也必須充分履行申報和納稅義務。

“稅款終究還是要繳納,但由於違反法律,被告被送上法庭受審”,檢察院代表闡述觀點道。

審判長也指出,法律規定年滿18歲的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沒有人會挨家挨戶指導每個人該做什麼。如果只以法律知識有限為由,那麼許多其他行為也可以類似援引”,審判長說道。

不過,審判委員會表示將充分考慮減輕情節,其中包括被告已全額繳納被指控的逃稅款。

在定罪環節,檢察院代表評價被告品行良好,已自願彌補全部後果,同時均提交了申請適用罰金刑的書面請求。

檢察院認為這一請求有依據,建議判處秋紅25億至27億越南盾罰款;判處阿富5億至5.5億越南盾罰款;判處阿芳1.5億至2億越南盾罰款。

根據起訴書,多年來,阮氏秋紅在社交網絡上以臉書賬號“Hycloset new things by Hy”聞名,專門經營二手名牌商品,如愛馬仕、路易威登、卡地亞、範思哲等知名品牌的手袋、手錶、鑽石、服裝和配飾。

訴訟機構認定,從2020年至2025年6月被查獲期間,秋紅完全通過臉書銷售商品,但未註冊經營、未註冊稅務,也未申報營業收入。

為收取貨款,秋紅使用個人銀行賬戶以及丈夫名下的賬戶。

調查過程確定秋紅僱用了8名員工,負責客戶諮詢、回覆消息、下單、打包、盤點貨物、錄入數據和運輸等工作。

秋紅使用KiotViet軟件來跟蹤營業收入、貨物數量和每筆交易。

從個人電腦查獲的數據顯示,營業收入逐年快速增長:2020年超過93億越南盾;2021年達276億越南盾;2022年近1650億越南盾;2023年超過2720億越南盾;2024年超過2160億越南盾;僅2025年前6個月就達超過1440億越南盾。

五年多來的總營業收入被確定為近8350億越南盾。

根據鑑定結論,不申報營業收入導致秋紅未履行繳納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義務,給國家財政造成超過125億越南盾的損失。

案卷還顯示,當職能部門在2025年6月加強對數字平臺經營活動的檢查時,秋紅曾讓人刪除KiotViet軟件上的數據。

然而,在數據被刪除之前,所有銷售信息均已保存在個人電腦上,完整顯示了商品代碼、售價、商品數量以及每個月的營業收入。這是調查機構確定經營活動實際收入的重要依據。

在擴大調查過程中,訴訟機構還確定吳國富和蘇蘭芳多次向秋紅出售名牌商品,但未進行稅務申報。

根據起訴書,阿富向秋紅銷售商品總價值超過288億越南盾,被指控逃稅超過4.33億越南盾。而阿芳銷售商品價值約105億越南盾,被指控逃稅超過1.57億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