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慶和省:司機酒駕仍駕駛卡車在甘林-永好高速公路上行駛

7月6日,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高速公路交警隊代表表示,剛發現一名卡車司機在甘林-永好高速公路(途經慶和省)上違反酒精濃度規定。

當日凌晨1點52分,第六高速公路交警隊發現司機H.T.V.(48歲,居住於安江省)駕駛卡車51C-374.XX在甘林-永好高速公路上行駛,但呼氣中酒精濃度超過0.25至0.4毫克/升。

交警還發現司機V.擅自在前方加裝車燈。

針對這些行為,交警已對司機V.處以2050萬越南盾罰款,扣10分駕駛執照,並暫扣車輛7天。

第六高速公路交警隊提醒民眾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必須遵守標誌和監控系統。

整條高速公路已佈滿攝像頭,沒有“安全區域”供違規行為,所有行為都將被記錄並按規定處理。

司機必須控制好車速,保持安全距離。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切勿大意,保持適當速度和安全距離以防止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