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6日,越南公安部交通警察局第六高速公路交警队代表表示,刚发现一名卡车司机在甘林-永好高速公路(途经庆和省)上违反酒精浓度规定。
当日凌晨1点52分,第六高速公路交警队发现司机H.T.V.(48岁,居住于安江省)驾驶卡车51C-374.XX在甘林-永好高速公路上行驶,但呼气中酒精浓度超过0.25至0.4毫克/升。
交警还发现司机V.擅自在前方加装车灯。
针对这些行为,交警已对司机V.处以2050万越南盾罚款,扣10分驾驶执照,并暂扣车辆7天。
第六高速公路交警队提醒民众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标志和监控系统。
整条高速公路已布满摄像头,没有“安全区域”供违规行为,所有行为都将被记录并按规定处理。
司机必须控制好车速,保持安全距离。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切勿大意,保持适当速度和安全距离以防止事故。
(编译:张悦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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