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飯菜價格只漲不降:顧客絡繹不絕,商家何須降價?

文章《汽油價格大幅下跌,但盤飯、河粉……價格仍未下降,多地甚至漲價》於7月5日發表在《年青報》電子版上,吸引了眾多讀者評論。

車票、河粉……都在漲價:誰之過?

讀者 Sao Xẹt 認為越南市場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律:當商品或服務建立起新的價格水平後,就再也不會降價。對於法人之間的供應和消費,尚可協商。但個體商販則只能由消費者承擔。

與此同時,讀者 Liêm 表示,以前從胡志明市回的車票是100,000越南盾/次。當燃油價格上漲時,次日他們就漲到120,000越南盾/次。“等到燃油降價了,乘客問為什麼燃油降了車票還不降,他們淡定地回答:‘漲價容易,降價難啊,兄弟。’聽了只能苦笑。”

讀者 Leminhhoang 肯定:價格上漲一部分是因為店主的貪婪,而燃油上漲只是一個理由。當燃油降價時,賣家不會傻到降價,只能靠增加競爭才有望降價。

與此同時,許多讀者認為顧客是決定這一問題的關鍵因素。具體來說,讀者認為如果店鋪漲價而顧客依然絡繹不絕,商家何必要降價呢?

他們提出疑問:“如果不肯降價的店鋪沒人去,看他們還能維持高價嗎?”

持相同觀點的讀者 Dung Ngoc 認為,只有當有其他新餐館開業競爭,或者消費者改變消費習慣、尋找更便宜的餐館時,這些店主才會害怕,才會採取降價行動。

讀者 ledu****@gmail.com 認為奇怪而又滑稽的是,價格越高,店裡人越多,似乎所有人都咬緊牙關接受,沒有表現出“抵制”。

必須有投訴渠道

讀者 Liêm 認為工貿部應該進行更全面的檢查,以減輕民眾的負擔。

“當汽油、柴油價格上漲時,所有東西都跟著飛漲。現在跌了,價格卻保持不變。民眾正在等待職能部門的反應。”

讀者 Vĩnh Lộc 強調,必須使用價格法中關於強制申報投入要素的條款,以瞭解成本結構以及燃油價格漲跌對每類消費品成本和利潤的影響,從而要求降價,否則應對故意利用燃油價格上漲來不合理漲價的行為進行處罰。

與此同時,讀者 Đỗ Đế Long 認為,應該為民眾提供渠道舉報那些貪婪、找各種藉口不肯降價的店鋪。同時要有嚴厲的處罰機制,處罰到位,並在處罰後嚴格監督。有讀者建議市場管理部門介入!直接與各地商家聯繫。

“為什麼沒有一個統一的機制來管理漲價和降價?因某理由漲價,就應因該理由降價。只漲不降是否構成嚴重的通脹問題?”一位讀者提出問題。

不同想法的讀者 Tuana 認為,應該讓市場來決定。價格漲了,顧客就不去吃了,回家自己做,又好吃又便宜,那麼餐館價格自然會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