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147個數學滿分事件中,職能機構確定宣光重點高中考點的數學監考存在異常和負面行為,並已對相關案件和4名涉案人員進行起訴,以查明違規行為。建議在該考點為考生重新組織數學考試也引發了公眾輿論的多種意見。
若未明確依據,不能大規模組織重考
在接受《青年報》採訪時,國會代表鄭氏秀英(林同省)認為,對於宣光重點高中考點發生的事件,應以客觀、謹慎、符合規定的態度處理,並將學生的正當權益放在首位。她強調,不能因為處理成年人的違規行為或違反規定的行為而影響到未涉及、未從負面行為中獲益的學生的權益。但反過來,若未明確依據,也不能大規模組織重考,因為這可能削弱考試規定的嚴肅性。
若執行人員缺乏責任,仍可能出現漏洞
為預防負面行為,秀英代表表示,這不僅是某個考場或考點的問題,而是整個組織、管理和教育文化體系的問題。首要的根本解決方案是提高參與考試組織人員的責任感,特別是監考人員、考點管理人員及相關力量。她指出:“無論考試規定多麼嚴格,若執行人員缺乏責任,仍可能出現漏洞。” 她建議繼續完善考試組織流程,明確各環節和個人的責任,加強獨立監督和對考點的突擊檢查。嚴厲處理縱容、包庇舞弊的行為。“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是建立教育中的誠信文化。只有當學生、家長、學校和社會都重視誠信而非不惜一切代價追求成績時,考試才能真正反映能力。需要從事後打擊舞弊轉向設計一個讓舞弊難以發生的系統。” 她強調,在考試中應用科技是必然趨勢,應認真研究。科技可以提升透明度,降低舞弊風險,並輔助監督工作。諸如用攝像頭監控考場、加強試卷保管區安保、應用管理軟件分析考試過程中的異常數據等方案都是可行的方向。但科技並非唯一解決方案。若僅投資設備而不與流程、人力和控制機制協同,效果將有限。從長遠來看,她認為組織計算機化考試是一個值得研究的方向,尤其是在技術基礎設施和標準化題庫完善的情況下。但在全國範圍內實施需要有合適的路線圖,確保各地區間的公平,特別是那些基礎設施條件有限的地區。她補充說:“最終目標不是創造一個擁有大量監控設備的考試,而是建立一個安全、公平、透明的考試體系,其中科技輔助人,人對考試的誠信負責。” 國會法律與司法委員會成員範文和代表表示,需要查明宣光事件的本質,嚴懲違規個人,以免影響國家高中畢業考試的聲譽和公眾對教育行業的信任。從宣光事件出發,他建議教育行業進行全面審查評估,以便及時發現並阻止其他地區可能出現的負面行為。對於長期解決方案,他強調確保考試安全、實質的核心因素仍是教師的職業道德。管理機構需要收緊考試組織的各個環節,包括人員選拔、監考、命題、試卷保密、閱卷等,以防範舞弊和勾結牟利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