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總理決定對北江省人民委員會兩名前省領導阮文玲和賴青山給予警告處分。

據總理7月14日的決定,北江省人民委員會原主席阮文玲和北江省人民委員會原常務副主席賴青山被紀律警告。執行時間從2026年5月22日起計算。

此前在2026年5月舉行的第六次會議上,中央檢查委員會認定兩人在執行職責和任務時違反了黨的規定和國家法律;違反了關於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的規定;違反了黨員不得做的事項和模範帶頭責任。

越南北江省兩名前省領導受到警告處分

中央檢查委員會認定兩人的違規行為以及其他一些個人造成了嚴重後果,對黨組織、地方和工作單位的聲譽產生了不良影響,必須予以紀律處分。因此,該機構決定對阮文玲和賴青山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阮文玲67歲,北江省(現屬北寧省)人,曾於2015年4月至2019年12月擔任北江省人民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