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起訴的嫌犯包括:范氏紅緣(32歲,居住在胡志明市新興坊,西貢金銀珠寶公司(SJC)營業部長);陳功(51歲,居住在新通坊);陳友清軍(32歲,居住在嘉定坊);黃忠北(34歲,居住在萊眺坊,胡志明市)。
初步調查結果顯示,從2022年至2024年,黎氏恆在擔任西貢金銀珠寶有限責任公司(SJC)總經理期間,同意並指示公司營業部長范氏紅緣聯繫購買從香港走私的鑽石,非法運入越南並投入SJC零售系統銷售。
范氏紅緣是直接聯繫訂單和接收走私鑽石的人。貨物運回越南後,陳功負責將這批鑽石出售給西貢金銀珠寶有限責任公司。陳友清軍和黃忠北是直接向公司交付走私鑽石的人。
為掩蓋貨物來源、逃避職能部門發現,范氏紅緣使用多名不同客戶的個人信息,以從個人客戶處回收鑽石的形式錄入西貢金銀珠寶有限責任公司的管理系統。
通過此手段,走私鑽石在經營前實現了文件合法化。
在管理系統合法化後,所有走私鑽石被送到金龍SJC公司(SJC公司的檢驗單位)進行檢驗,然後入庫並分銷到市場。
為避免被發現,涉案人員將每次檢驗的鑽石數量拆小,以合法化文件,為走私貨物披上合法外衣。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和嫌疑人供詞,清化省警方認定,從2022年至2024年,該走私團伙將超過3400顆走私鑽石(總價值估計超過5000億越南盾)投入西貢金銀珠寶有限責任公司(SJC)零售系統銷售,牟取非法利益。
清化省警方正在繼續調查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