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3日下午的社會經濟新聞發佈會上,胡志明市建設廳代表通報了長福ICD港集群的搬遷工作,該工作將按照已批准的規劃路線進行,並與隆平ICD及替代港口和物流中心的投資進度相結合。
根據政府和建設部的相關決定,屬於長福ICD港集群的Transimex港、福隆港、長福港、西南ICD – Tanamexco港和南部倉儲港規劃運營至2030年。
與此同時,根據政府總理2024年12月批准的第1711號決定,批准了胡志明市2021-2030年規劃及2050年願景,長福ICD港集群被確定搬遷至隆平ICD。
建設廳表示,搬遷不會在確保貨物接收能力之前同時進行,以避免運輸鏈斷裂。目前,建設廳正與規劃與建築廳及相關單位協調,為胡志明市總體規劃獻計獻策,其中研究補充內河港口、內陸港和物流中心,位於同奈河上游、西貢河地區,與國道、省道、環城路和水路運輸便捷連接。這些位置被逐步定位為替代長福ICD港集群的功能,接收和轉運來自胡志明市及平陽省工業區的貨物至協福港或蓋梅-施威港及反向。

建設廳將研究並向胡志明市建議支持企業的解決方案,涉及投資手續、土地、建設、基礎設施連接和組織適當的過渡路線,確保不中斷進出口活動和貨物供應鏈。
關於搬遷后土地使用的方向,根據政府總理批准的胡志明市總體規劃調整方案至2040年及2050年願景,長福地區被定位為發展混合、創新、綠色且與公共交通相結合的城市模式。
轉換63公頃ICD港集群功能
在ICD港和倉庫活動搬遷後,約63公頃的土地將研究轉換功能。其中,優先發展公共空間、公園和濱河綠色走廊。適當比例的教育、文化、研究與創新、商業、服務、辦公和住宅建築,與地鐵1號線按TOD方向發展,以及社會基礎設施、步行、自行車交通和社區空間。
“轉換工作將在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和土地使用方案經有權機關批准後具體化”,建設廳明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