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最近為完善《電力法》若干條款修訂草案提出的意見中,越南電力集團(EVN)對修訂草案允許零售商和發電單位共同參與直接購電機制(DPPA)表示嚴重擔憂。這涉及政策套利風險以及成本回收機制尚未充分評估的影響,可能導致參與DPPA的客戶群體成本下降,而EVN將不得不彌補缺口,造成客戶群體之間的不平等。
擴大DPPA可能導致EVN收入減少、客戶流失
在與《年輕人報》電子版交流時,越南能源雜誌科學委員會成員阮輝獲博士認為,EVN提出的觀點有其自身原因。因為目前DPPA機制允許大客戶(月用電量超過20萬度)從可再生能源購電,而這一群體在集團收入結構中佔很大比重。
“雖然目前僅簽訂了一份DPPA合同,但如果未來簽訂更多其他購售電合同且擴大客戶對象,EVN可能會損失相當大一筆收入。特別是當月用電量低於20萬度的客戶群體也能參與時,購電方可能會鑽空子,將直接連接合同拆分為小份,通過EVN的輸電系統購電。”
阮輝獲分析說:“這件事可能會影響該集團的收入,如果相關成本和費用尚未得到充分評估和計算的話。”
此外,小規模DPPA網絡的發展也將影響國家電網系統的運行,帶來困難。特別是當智能計量技術、智能輸電網等技術提出如何在眾多小規模DPPA參與下有效調度和運行系統的問題時。
胡志明市電力高等專科學校的阮友科先生也認為,在DPPA機制改變時,系統運行工作面臨挑戰。當更多客戶加入DPPA時,由於主要供應電源為風能、太陽能,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將直接給電力系統調度帶來壓力。
此外,綠色電源通常集中在越南中部和南部地區。將DPPA電力遠距離輸送到工業園區給EVN的輸電網帶來巨大壓力,同時也引發電壓穩定性和區域電能質量等問題。
需要同步推動DPPA和電力市場發展
然而,這並非對系統沒有積極影響,也未給EVN帶來益處。阮友科先生認為,大客戶將主動將生產時間調整到清潔電源的高峰發電時段,以優化成本。從而系統降低了局部過載風險,減少了啟動高價電源的壓力,滿足了系統需求。
對於EVN而言,這一機制有助於企業自行籌集資金購買綠色電力,減輕了基礎電源投資負擔。阮友科強調,減少EVN的電源投資壓力是DPPA機制的重要宏觀經濟利益。這一機制有助於將財政負擔從公共投資有效轉移到私人資本。
此前,EVN通常需簽訂長期購電協議,並承諾固定產量包銷,若未能全部消納則會產生巨大財務風險。而這一機制將減輕長期產量包銷負擔及可能產生的風險。
當投資負擔減少時,EVN可以將有限的財政資源集中用於升級和建設500千伏、220千伏輸電網絡及數字智能變電站,並提高系統安全性。
阮輝獲博士也認為,不應等到電力市場完善後再允許擴大DPPA機制的參與對象,而應同步推進。因此,需要加快完善電力市場,在實施DPPA時充分計算輔助服務、輸電及其他投入要素的成本。
“需要制定DPPA發展模式與競爭性電力市場同步發展的計劃。公開透明地公佈輸電、調頻、電池儲能等成本數據,使DPPA機制與電力市場同步運行、相互補充,以確保同步性,推動競爭性電力市場更完善、更具可持續性。”阮輝獲博士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