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EVN在擴大直接購電機制參與對象中的得與失

在最近為完善《電力法》若干條款修改補充草案提出的意見中,越南電力集團(EVN)對修訂草案允許零售商和發電單位共同參與直接購電機制(DPPA)表示了重大擔憂。

這些擔憂包括政策牟利風險,以及成本回收機制尚未得到充分評估可能帶來的影響,可能導致參與DPPA的客戶群體成本下降,而EVN將不得不彌補差額,從而造成客戶群體之間的不平等。

EVN可能因擴大DPPA而收入減少、客戶流失

在與《年輕人報》電子版交流時,越南能源雜誌科學委員會成員阮輝獲博士認為,EVN提出的觀點有其自身理由。因為目前DPPA機制允許大型客戶(月用電量20萬度以上)從可再生能源來源購電,而這一群體在EVN收入結構中佔很大比重。

“儘管目前只簽訂了一份DPPA合同,但如果未來簽訂更多購銷合同並擴大客戶對象,EVN可能會損失相當大的一筆收入。特別是當月用電量低於20萬度的客戶群體也能參與時,購電者可能會鑽法律空子,將直接併網包拆分,通過EVN的輸電系統購電。”

阮輝獲博士分析說:“如果這些成本沒有得到充分評估和計算,可能會影響EVN的收入。”

同時,發展小規模DPPA網絡也將影響國家電網系統的運行,帶來困難。特別是在智能計量技術、智能輸電網絡等方面,當眾多小規模DPPA參與時,如何有效調度和運行系統成為問題。

胡志明市電力高等專科學校的阮友科先生也認為,改變DPPA機制會給系統運行帶來挑戰。當更多客戶加入DPPA,而供應電源主要是風能和太陽能,具有高度不確定性,這將直接給電力系統調度帶來壓力。

此外,綠色電源通常集中在越南中部和南部地區。將DPPA電力遠距離輸送到工業園區,會給EVN的輸電網絡帶來巨大壓力,同時也引發電壓穩定性和區域電能質量問題。

需要同步推進DPPA與電力市場發展

不過,阮友科先生指出,並非沒有積極影響,該系統也能為EVN帶來利益。因為大型客戶會主動將生產時間調整到清潔電源的高峰發電時段,以優化成本。從而系統可以降低局部過載風險,減少啟動高成本電源的壓力,滿足系統需求。

對於EVN而言,這一機制有助於企業自籌資金購買綠色電力,減輕基礎電源的投資負擔。阮友科強調,減輕EVN的電源投資壓力是DPPA機制的重要宏觀經濟利益。該機制有助於將財政負擔從公共投資有效轉移到私人資本。

過去,EVN通常簽訂長期購電協議(PPA),並承諾固定購電量,如果無法全部消納,會產生巨大的財務風險。而這一機制將減輕長期購電承諾的負擔及其可能帶來的風險。

當投資負擔減輕時,EVN可以將有限的財務資源集中用於升級和建設500kV、220kV輸電網絡及智能數字變電站,並提高系統安全性。

阮輝獲博士也認為,不應等到電力市場完善後才允許擴大DPPA參與對象,而應同步進行。因此,需要加快完善電力市場,充分計算輔助服務、輸電成本及實施DPPA時的其他投入要素。

阮輝獲博士說:“需要制定DPPA發展模式與競爭性電力市場的並行發展計劃。公開透明地公佈輸電、調頻、BESS儲能電池等成本數據,以便同步運行、相互補充,確保DPPA機制的協調性,推動競爭性電力市場更加完善和更具可持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