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永隆省5條農村公路違規,違規金額超過10億越南盾

7月25日,據越南《年輕人報》電子報消息,永隆省檢查部門剛公佈了關於對檳椥省(原)州城縣山和鄉5條農村公路項目投資建設管理法律遵守情況的檢查結論,現該鄉屬永隆省富足鄉。

據此,投資方山和鄉人民委員會未充分研究關於國家目標項目投資建設管理的相關規定,導致未按特殊機制執行或未完整執行投資建設程序;在編制工程檔案、選擇承包商及動員人民捐款過程中缺乏公開透明。

施工檢查監督不嚴,導致部分項目未按設計施工;3/5工程出現人民捐款資金的基本建設債務拖欠,且無力支付。部分工程出現施工質量輿論,典型如ĐX.01號公路工程,且未按規定辦理項目竣工結算手續。

經檢查確定,上述5個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違規總金額超過10億越南盾。其中,投資方欠施工單位的債務及未正確、足額計算的施工費用約5.36億越南盾;建議在抵扣未付債務及未正確、足額計算的費用後追回近5.1億越南盾。

省檢查部門建議授權內務廳廳長向永隆省人民委員會主席提交審議處理山和鄉原人民委員會主席團文成先生及原副主席黃榮光先生的責任。對於富足鄉人民委員會主席,省檢查部門建議指示專業機構對地方作為投資方的全部工程、項目進行投資建設程序及結算工作全面審查,並追究相關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