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5日,据越南《年轻人报》电子报消息,永隆省检查部门刚公布了关于对槟椥省(原)州城县山和乡5条农村公路项目投资建设管理法律遵守情况的检查结论,现该乡属永隆省富足乡。
据此,投资方山和乡人民委员会未充分研究关于国家目标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导致未按特殊机制执行或未完整执行投资建设程序;在编制工程档案、选择承包商及动员人民捐款过程中缺乏公开透明。
施工检查监督不严,导致部分项目未按设计施工;3/5工程出现人民捐款资金的基本建设债务拖欠,且无力支付。部分工程出现施工质量舆论,典型如ĐX.01号公路工程,且未按规定办理项目竣工结算手续。
经检查确定,上述5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规总金额超过10亿越南盾。其中,投资方欠施工单位的债务及未正确、足额计算的施工费用约5.36亿越南盾;建议在抵扣未付债务及未正确、足额计算的费用后追回近5.1亿越南盾。
省检查部门建议授权内务厅厅长向永隆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提交审议处理山和乡原人民委员会主席团文成先生及原副主席黄荣光先生的责任。对于富足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省检查部门建议指示专业机构对地方作为投资方的全部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程序及结算工作全面审查,并追究相关个人责任。
(编译:Cici;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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