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9日上午,越南中央組織部部長阮玉玉傳達了中央關於繼續完善和有效運行政治體制總體組織模式、兩級地方政府模式的結論,以及關於執行黨章的第208號規定。
繼續“微調”以完善內部組織機構
關於繼續完善和有效運行政治體制總體組織模式、兩級地方政府模式,阮玉玉明確指出,未來需要繼續“微調”以完善內部組織機構。
同時,將重心轉向提高運行質量、國家治理能力、發展創造能力和為人民服務效率;確保政治體制有足夠能力組織落實黨的十四大及各級黨委決議。
三中全會確定了重點任務和解決方案小組。其中,繼續改革黨對政治體制和社會的領導執政方式。完善制度,推進分權、授權,同時結合資源和權力控制。
同時,完善政治體制總體組織模式和兩級地方政府運行機制。完善黨的組織模式,與國家行政系統同步。
繼續從中央到鄉級核查和完善組織機構,精簡、明確職能、權限和責任,避免重疊和遺漏任務。
明確各級政府的角色、職能、權限和治理方式。
各地主動核查那些未完全滿足標準、條件或在運行中出現不合理之處的行政單位;如有必要,制定調整方案並報請上級審議決定。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組織部部長提出研究建設經濟特區以創造新的發展空間;形成具有核心作用的鄉級行政單位,以輻射、推廣、引領發展,結合將鄉級建設成為基層新的運行中心的目標。
繼續精簡公共事業服務單位網絡,特別是教育、醫療、文化、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將精減編制與提高公職人員隊伍質量相結合。
下一組任務是建立適應新模式的幹部隊伍。據此,編制分配和科室設置必須靈活、貼近實際;各地根據中央框架規定,結合本地特點自主安排。
接下來的任務包括改革檢查、監督、評估工作,發揮領導人的責任。
發揮越南祖國陣線、政治社會組織及人民的作用。其中,將群眾工作的參謀職能從中央宣教與群眾工作部轉移到祖國陣線黨委和中央團體;在省一級同步實施。
黨章:統一試行若干內容
阮玉玉還傳達了中央關於執行黨章的第208號規定。據此,本次規定統一了試行若干內容的方針。
其中包括試點確定新模式下的基層黨組織類型名稱,統一使用“基層黨委”代替“基層黨組織直接上級黨委”;“直屬基層黨委”代替“基層黨委”;以及“被授權、試行授權、委託的基層黨委”等類型。
統一不區分“基層支部”和“直屬支部”,統稱為“支部”;同時核查並統一調整全規定中相應黨委的名稱。
試點確定基層黨組織包括直屬基層黨委和支部。試點成立省市人民議會黨委和祖國陣線、省市團體黨委,隸屬於省級黨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