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緊急逮捕攜帶槍刀解決矛盾的青少年團夥

8月3日,胡志明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對鄧長壽(23歲,居住東盛鄉)、何正福(19歲,居住泰安坊)、阮黃仲仁(17歲,居住平興和坊)、阮長壽(17歲,居住旭門鄉)發出緊急拘留令,以調查“擾亂公共秩序”行為。

根據初步調查結果,在社交網絡上發生爭吵後,兩個青少年團體約好在新永祿鄉14邑的空地見面打架。

在到達約定地點前,K.團伙已到鄧長壽家商量並準備兇器。

長壽攜帶1把已裝彈的左輪手槍、多把摺疊刀和自制刀,然後與K.、何正福、阮黃仲仁、阮長壽(小壽)一起騎摩托車到達約定地點,參與以暴力解決矛盾。

在另一個團體中,N.T.D.(2009年出生)還邀請了N.T.H.(2011年出生)和N.Đ.T(2010年出生,均居住新永祿鄉)攜帶三節棍、自制刀準備打架。

當兩個團體相遇時,這些人用磚塊、石頭和兇器互相攻擊。在推搡過程中,鄧長壽多次開槍,其中一槍擊中N.T.D.的左腿造成傷害,隨後被送往醫院急救。

接到報案後,胡志明市公安刑事警察部門協調新永祿鄉公安、東盛鄉公安部署專業措施,迅速追查並傳喚相關對象。

初步結果已查明涉案的11名青少年。在鬥爭中,上述兩個團體已承認全部犯罪行為。

越南胡志明市緊急逮捕攜帶槍刀解決矛盾的青少年團夥

調查機關確定,作案後,鄧長壽將3把手槍和子彈帶到一位朋友的出租屋藏匿,以避免被公安機關發現。

執行緊急搜查疑犯住所,公安力量繳獲3把左輪手槍、10發子彈、1把自制刀、3把摺疊刀/貓刀、多部手機、交通工具及其他相關贓物。

在調查過程中,調查機關已收集足夠文件和證據證明這些人的犯罪行為。

使用槍、刀和其他兇器來解決矛盾的行為引起了公眾恐慌,嚴重影響治安秩序,顯示這些人對法律的蔑視。

胡志明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正在繼續鞏固文件、證據,進行鑑定並核實所繳獲武器的來源,查明每個人的作用,並擴大調查以依法嚴處。

胡志明市公安勸告民眾,特別是青少年,要提高守法意識,不以暴力解決矛盾,不非法儲存、買賣、使用任何形式的武器、爆炸物和輔助工具。

任何利用社交媒體煽動、拉攏聚眾鬥毆或使用武器擾亂治安秩序的行為,都將依法受到調查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