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男子拒不歸還誤轉5億越南盾,獲刑12個月

8月6日,廣治第六區人民法院以“非法佔有財產”罪判處阮世呂(33歲,居廣治坊)12個月監禁,因其拒不歸還他人錯誤轉入其賬戶的近5億越南盾。

據庭審內容,2025年11月10日,阮氏秋水(28歲,住廣治省勞保社)在辦理交易時,因疏忽將499,999,999越南盾錯誤轉入呂的賬戶。

次日,呂到廣治坊公安報案,稱其賬戶收到他人錯誤轉賬的款項。在辦案人員指導其撰寫報案材料、提供對賬單並配合調查時,呂沒有繼續配合,而是逕自離開。

同日,秋水到廣治坊公安報案稱轉錯款項。2025年11月11日和12日,公安多次通知呂前來處理歸還錢款事宜,但呂拒不配合。

2025年11月13日,廣治坊公安聯合秋水到呂家,要求其歸還錢款,並送達歸還財產通知書。儘管呂清楚知道該筆款項系秋水誤轉,其仍不配合,拒不接收通知書,並要求對文書上的簽名進行筆跡鑑定。

2025年11月19日,廣治省公安調查機關發出通知,要求呂在3日內歸還錢款,但呂未執行。

此後,公安多次發出傳票和傳喚通知,並聯合當地政府做動員工作,但呂仍不配合。

因此,2026年1月12日,廣治省公安以非法佔有財產罪對案件立案偵查,起訴並拘留阮世呂。

2026年4月初,阮氏秋水已收到呂非法佔有的近5億越南盾,該筆款項由廣治坊公安追回並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