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母親殺子騙保41億越南盾案:嫌犯供述資金流向

蘇氏燕娜(45歲,原廣南省昇平縣,現居峴港市昇平鄉)——這名因騙取超過41億越南盾保險金而殺害親生兒子的母親,剛被峴港市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以保險經營欺詐罪判處6年有期徒刑。

法院還判令燕娜向兩家保險公司賠償超過41億越南盾;被害人的合法代理人未要求燕娜賠償,因此不予審理。

調查過程中還查明,除故意殺人和保險經營欺詐外,燕娜還有非法出入境、賭博和非法跨境運輸貨幣的行為。

由於這些行為涉及多個地方的多名人員,調查機關決定將其拆分,繼續調查、收集證據,後續處理是合適的。

調查還顯示,燕娜通過賣房、賣地以及保險公司賠付所得的全部資金,都被她用於賭博或借給他人。燕娜供稱,她將這些錢借給柬埔寨賭場的人員賭博,但對方尚未歸還。

燕娜無法具體說明每一筆資金的用途,但已提交申請,要求借款者還錢,以便她的孩子們今後能夠維持生活、繼續學業。

對於追繳上述款項,法院認為需要拆分並移交峴港市第六區人民檢察院,依照第205號決議執行,以保護燕娜的親生子女(長子和次子)的權益,因為這些孩子目前無人依靠。

根據起訴書,燕娜曾因盜竊罪被判刑。2008年刑滿釋放回到當地後,燕娜與N.V.H.先生結婚,兩人育有四個孩子。

2020年,H.先生去世。四個孩子都還年幼,而燕娜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於是她將所住的房屋以12億越南盾的價格出售。

花光賣房款後,蘇氏燕娜萌生為親生子女購買人壽保險合同的想法,然後實施殺害孩子、偽造意外死亡現場的犯罪行為,以騙取保險公司的賠付金。

具體而言,燕娜為四個孩子購買了7份保險合同,年繳保費總額超過1億越南盾,且受益人為燕娜本人。

其中,燕娜為親生兒子N.V.H.(2017年出生,第三個孩子)購買了忠利人壽保險公司和FWD人壽保險公司的兩份保險合同。

2023年1月2日晚,燕娜殺害了N.V.H.,並偽造了溺水死亡的意外事故現場。

隨後,燕娜向兩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總額超過41億越南盾。這筆錢全部被她個人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