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銷燬與阮忠律及同夥案相關的35,735本違規書籍

據峴港市人民檢察院消息,該單位近日指派檢察員直接監督峴港市民事判決執行機構,全程監督銷燬35,735本教科書、英語書、各類故事書及學生作業本的全過程,這些物品是阮忠律及其同夥案件中的物證。

此次銷燬活動依照關於民事判決執行中物證、暫扣財產的接收、保管與處理的法律規定進行。

參與銷燬活動的相關機關包括:蓮沼坊人民委員會、峴港印刷與服務股份公司;檢察員從出庫、運輸、銷燬到回收廢料處理等環節進行直接監督……

據峴港市人民檢察院表示,這是一起物證數量龐大、種類繁多且涉及多名對象的案件。對銷燬工作的監督徹底完成,有助於阻止違規書籍再度流入市場,並確保判決的效力與嚴肅性。

越南銷燬與阮忠律及同夥案相關的35,735本違規書籍

正如《青年報》此前報道,峴港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由阮忠律(常住胡志明市,輝長髮型包裝印刷有限責任公司經理)及其同夥實施的生產、銷售假冒商品(假教科書)案。

根據案件卷宗,輝長髮公司、光勝公司和強發公司均未獲越南教育出版社、胡志明市師範大學出版社按規定簽訂合同以進行教科書的製版、印刷和加工裝訂。

由於經營虧損,阮忠律看到教育出版社和胡志明市師範大學出版社的各類教科書在市場上暢銷、獲利潛力大,在得知被告人範玉光擁有現成的膠印生產線後,便與對方商定,委託光勝公司印刷上述出版社的假教科書用於銷售。

阮忠律購置了各類機器設備,租用廠房作為加工假書的場所和藏匿貨物的倉庫。

為銷售假書,阮忠律聯繫並商定由同夥以比定價低65%至69%的折扣價出售假教科書……

起訴書指控阮忠律與範玉光組織生產了1,648,737本成品假教科書,按封面標註價格計算總價值超過511億越盾,另有347,220份尚未加工裝訂的半成品印張。

法院以生產、銷售假冒商品罪判處阮忠律12年有期徒刑;其餘12名同夥分別被判處不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