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級預計安排民兵和預備役力量訓練場所;缺乏土地的地方可共用,實彈射擊集中在省級進行。
8月8日上午在國會解釋時,副總理兼國防部長潘文江大將表示,修改9部法律的法案旨在完善兩級地方政府模式下鄉級軍事力量的組織和活動條件。
全國已成立3,319個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此前,每個縣通常有一個訓練場。取消縣級併合並鄉後,每個地方都需要有訓練動員預備役和民兵自衛隊的地方。
然而,潘文江大將表示,並非每個鄉、坊都要建設具有大殺傷力武器的射擊訓練場。演練、實彈射擊和一些測試可以在省級集中組織。
鄉級訓練場主要服務於步兵戰鬥技術、戰術、體能和其他基本內容的訓練。面積約為一公頃或更小,視各地條件而定。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地區,土地有限,各單位可以協調共用。
他說,’如果沒有訓練場就無法組織訓練,難以滿足力量建設要求’,並引用’訓練場多流汗,戰場少流血’的觀點。

草案規定地方預算保障建設辦公樓、訓練場、練習場的資金;中央預算支持困難地方。國防部也正在逐步為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和民兵自衛隊配備裝備。
潘文江大將表示,每個鄉級軍事指揮委員會配備兩輛車。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補充適當的車輛。
嚴格處理逃避兵役行為
此前提出意見時,胡志明市軍事指揮委員會政委阮誠忠少將表示,大部分青年正確認識到責任,準備入伍。但一部分人在登記、初選、體檢時弄虛作假,或故意不執行徵召令。這種逃避兵役的行為削弱了法律的嚴肅性,並對認真執行的青年不公平。
代表贊同草案中具體規定違法行為,其中包括不執行兵役登記決定。但他建議明確地方與職能部門的協調機制,以發現並嚴格處理逃避者。
除了制裁,各機關需要加強宣傳教育,讓青年認識到入伍不僅是義務,也是榮譽和自豪。
國會預計將於8月24日表決通過該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