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副校長及公立學校管理人員在合併後自願辭職的,須在9月30日前解決政策問題,11月30日前完成支付。

根據內務部8月8日向各地發出的指導,上述期限適用於校長、園長、副校長、副園長以及教育輔助人員,他們在教育機構合併後願意立即離職的。

在新學校配備足夠的領導和管理人員後,地方將考慮對冗餘人員執行精簡編制政策。被任命到職務津貼較低的崗位或轉為教師、其他工作的人員,保留其職務津貼。

教育輔助人員按照新學校的職位安排;冗餘人員則執行精簡編制政策。

內務部還要求對合並前各學校的全部檔案、文件進行統計,並原狀移交給新教育機構。

越南校長、副校長辭職補償將於11月30日前支付

據教育培訓部統計,截至8月5日,全國約有20,280所公立教育機構,比合並前的37,380多所減少了17,100所,相當於減少45.7%。

約有2萬名校長、副校長需要調動和重新安排。其中,1.1萬人預計轉為教師;其餘人員將安排其他工作、提前退休或自願離職。

根據政府8月5日第27號決議,每個合併後的教育機構設一名校長或園長。幼兒園、普通學校和普通教育中心在主校區、總部設一名副職,每個分校設一名副職。

中專和職業高中的副職數量按現行規定執行。職業教育-普通教育中心在總部設一名副主任,每個分校設一名。

冗餘的校長、園長和副職將轉為教師或與其能力、專業和培訓專業相符的其他工作。願意離職的人員享受編制精簡政策。

幼兒園、普通學校和普通教育中心的會計、文書和出納按每個崗位一人安排,供主校、分校和教學點共用。擁有寄宿或半寄宿學生且班級數達40個以上的機構,最多安排兩名會計。

設備、實驗、圖書館、教務、學生諮詢、殘疾人支持、信息技術、校務管理和校醫等崗位,在總校和每個分校單獨安排,每個崗位一人。

武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