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天總共1.4萬噸生活垃圾中,仍有近8300噸被直接填埋。胡志明市的目標是通過改變整個處理鏈條,將這一數字降至1400噸以下。
胡志明市的目標是到2030年,90%以上的生活垃圾得到回收利用或採用現代技術處理,將填埋率降至10%以下。為實現這一目標,市政府計劃擴大回收利用、垃圾焚燒發電、推動循環經濟,同時對從收集、轉運到處理的全鏈條進行改革。
據胡志明市農業與環境廳固體廢棄物管理處副處長陳英德介紹,該市正在實施8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其中越星、心聖義和平陽水與環境公司的三個項目正在投資建設,總設計處理能力每天至少4500噸。另外4個項目正在完善手續,1個項目計劃以公私合作(PPP)方式招商。

據農業與環境廳測算,當所有項目完成後,該市可以達到2030年的目標。然而,這一可能還取決於手續進度、資金籌措、併網發電和工廠的穩定運營。
平陽的啟示
21世紀初,平陽曾不得不把垃圾送到胡志明市“借地填埋”。經過二十多年投資,南平陽廢棄物綜合處理區的處理能力從每天約450噸提升到2500至3000噸,足以處理當地全部生活垃圾。
行政邊界合併後,胡志明市的垃圾處理體系中增加了這一模式。陳英德評價這是循環經濟的一個亮點:垃圾分類回收材料、生產堆肥和焚燒回收能源;爐渣和灰燼被回收製成建築材料。只有無法再回收或回收價值的惰性廢物才進行填埋,比例低於10%。
平陽水與環境公司正在新建一座日處理能力500噸的垃圾焚燒發電廠,這是該市優先實施的三個項目之一。

平陽水與環境公司董事長阮文禪認為,最大的經驗不在於選擇某一具體技術,而在於政策的一致性和組織實施。城市需要一個有足夠權力的牽頭機構來跟進、解決困難和承擔進度責任。
他建議從詳細規定前端技術轉向管理產出結果。城市應明確公佈土地、垃圾來源、處理價格以及廢氣、爐渣和必須填埋的廢物比例標準;企業自行選擇技術並對結果負責。
“不要替企業做決定。要制定標準、檢查結果,讓市場選擇做得最好的人。”阮文禪說。
今年7月初與常務副總理範嘉足會面時,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主席阮文得認為,垃圾發電的上網電價仍然偏低,不足以吸引高科技項目,並建議調整以給企業動力。
然而,專家們認為,電價和金融機制只能解決部分難題。要想可持續減少填埋,胡志明市必須重組整個鏈條,從減少產生、源頭分類、分類收集,到回收利用、能量回收和處理剩餘部分。
把填埋放到鏈條末端
胡志明市國家大學循環經濟發展研究院院長、副教授、博士阮鴻軍認為,垃圾應被視為一種可以迴流經濟的物質流,而不是必須儘快運離居民區的負擔。
他認為,首要任務是減少垃圾產生量,限制一次性產品、延長商品使用壽命並促進再利用。對於仍然產生的垃圾,源頭分類是關鍵環節。
紙張、塑料、金屬和玻璃需要單獨收集,重新進入生產鏈;有機垃圾可以製成堆肥或生物天然氣。無法回收的部分才進行焚燒回收能源或採用合適技術處理。填埋只用於惰性廢物、無法利用的爐渣和已無回收價值的最終殘渣。

ARC-V環境處理技術股份公司總經理、博士吳黃善認為,沒有一種技術適合所有垃圾。有效模式的共同點是垃圾分類,每種廢物都有合適的去處,而不是全部集中到一種最終處理方式。
“成功模式的共同點不在於採用哪種技術,而在於垃圾得到分類,且每種廢物都有合適的去處。”吳黃善說。
阮鴻軍還認為,胡志明市的空白不在於技術,而在於尚未形成從分類、收集、轉運到回收和最終處理的協同體系,也缺乏面向長期投資的穩定政策。
減少填埋仍需備用方案
垃圾發電項目需要時間完成審批、建設和試運行。胡志明市資源與環境經濟研究院院長、博士範曰順認為,在過渡階段,該市仍需保持備用能力,以避免某個主要處理設施發生故障時造成中斷。
他認為,垃圾發電廠需要大量資金、回收週期長,而收入既取決於處理價格,也取決於售電收入。除價格機制外,投資者還需要穩定的訂貨合同、明確的垃圾來源和長期融資渠道。

眼前,胡志明市需要制定各處理區之間的垃圾調配預案,安排備用車輛和人員。西北廢棄物綜合處理區的3號填埋場目前可在主系統發生故障時承擔接收任務,但剩餘容量已不多。
為補充備用能力,農業與環境廳已提議投資近3930億越南盾改造綜合處理區的1號、1A和2號填埋場,預計新增超過600萬噸容量。第一階段將在1號和1A號填埋場之間增加約230萬噸容量。這些區域僅在主處理系統出現問題時用於應急,而不是常規接收垃圾。
範曰順認為,城市還應根據區域配置處理設施,明確垃圾來源和處理能力,以減少對少數大型設施的依賴。保留備用填埋場是為了確保系統在過渡階段不中斷,而不是延續填埋模式。
隨著新技術項目投入運營,填埋應從主要處理方式迴歸到鏈條末端,只接收無法再利用、再回收、堆肥或回收能量的廢物。“垃圾不是需要拿去填埋的東西,而是一種被放錯地方的資源。”阮鴻軍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