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3日,寧平省省委電子門戶網站消息稱,寧平省檢查委員會於8月12日召開第七次會議,審議下屬黨組織關於對違紀黨員執行紀律處分的建議報告。
被審議執行紀律處分的黨員包括:裴德幸同志——安和人民信用基金會黨支部書記、理事會主席,隸屬安模鄉黨支部;段氏引同志——安和人民信用基金會黨支部副書記、理事會成員、副經理,隸屬安模鄉黨支部;阮德全同志——寧平省農業與環境廳黨支部黨員,隸屬寧平省人民委員會黨支部,原黨支部書記、原寧平省安慶縣農業服務中心主任(合併前)。
據此,寧平省檢查委員會認為上述黨員在思想政治、道德、生活方式上發生蛻化變質;違反法律,違反關於黨員不得從事的事項以及幹部、黨員發揮表率作用責任的規定。
這些黨員的違紀行為非常嚴重,造成惡劣輿論,損害了本人及所在黨組織、工作單位的聲譽。
在審議內容、性質、程度、後果及違紀原因後,寧平省檢查委員會決定對上述3名黨員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