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2日上午,越南國會討論了房地產經營法修訂的政策方向。
建議補充禁止行為和操縱房地產市場行為
在討論禁止行為時,代表阮慶武(廣治省)認為,法律草案目前還沒有具體規定來防止操縱、哄抬房地產價格的行為——這是近期嚴重擾亂市場的問題。
他建議研究補充禁止行為,包括提供關於項目、規劃、價格的虛假信息;以及安排、捏造虛假交易以哄抬價格或在市場上製造人為稀缺的行為。
武先生表示:“補充這些規定將提供足夠強大的法律工具,讓管理部門徹底處理當前的價格操縱狀況。”
代表鄭春安(同奈省)認為,此次修訂應朝著兩個並行目標推進。
一方面要繼續化解困難、簡化手續,為土地、項目和房地產進入流通創造條件;另一方面要建立一個透明、健康的市場,限制投機、囤積,特別是操縱市場和價格的行為。
他特別關注房地產價格、投機和市場操縱問題。
他認為需要明確區分投資、投機和市場操縱三個問題。房地產投資是市場正常且必要的活動。不能因為一個人購買房地產期望升值就將其視為應禁止的行為。
但當囤積、倒賣、大量使用金融槓桿扭曲供需,使房地產價格遠離實際支付能力和使用需求時,投機就成了問題。
而市場操縱則更危險,因為這其中存在主動製造虛假的供需或價格信號的行為。
那就是循環交易以製造價格基準;串通買賣推高價格、製造人為稀缺,利用中介或關於規劃、項目的虛假信息來製造“炒作”,然後賣出獲利。
他指出,草案已具備非常重要的預防工具。例如信息公開規定、要求在合同中如實記錄實際交易價格並通過賬戶支付、建立市場信息系統和數據、規定市場調節的原則和措施。
安先生表示:“這是良好的基礎。但仍然缺少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即草案尚未明確界定操縱房地產市場的行為,也尚未建立發現和處理這種行為的機制。”
因此,他建議在研究法律草案時補充關於禁止操縱房地產市場行為的規定。
同時,授權政府根據具體行為來規定識別標準,例如製造虛假交易、製造虛假供需、串通提價、提供或傳播旨在影響價格的虛假信息,以及其他故意扭曲市場價格、供需的行為。
安先生補充:“重要的是不要將正常的投資活動刑事化或禁止,而必須有工具處理那些故意扭曲市場運行的行為。”

有些項目在圖紙上故意“抹綠”周圍的工廠
代表阮明俊(富壽省)表示,目前出現一些投資者和房地產開發商在向客戶銷售前,對項目周邊環境進行不實宣傳的現象。
他建議,在關於房地產和房地產項目信息公開的規定中,除面積、高度或房屋建築顏色外,還必須公開與項目周邊綠化、水源、氣候、聲音和光線等極其重要的信息。
代表明確指出:“現實中,有些項目在圖紙上故意‘抹綠’周圍的工廠,以便向客戶銷售,使客戶沒有注意到。還有些項目的廣告與實際3D設計完全不符。”
“例如,實際湖面只有約1至2公頃,但廣告視角圖卻畫得很大,彷彿有幾十公頃。
或者像周圍的樹木畫得很多,但實際並非如此,天空的光線像歐洲一樣璀璨,但實際相差甚遠。或者把沿海環境畫得湛藍如中東,但實際上並非如此。”俊先生舉例說。
他提出疑問:“當投資者和客戶購買了這些項目時,誰負責並保護他們的權益?”他建議,開發商的廣告信息必須真實、誠實。
同時,關於禁止行為,必須將禁止虛假廣告的行為立法化。他認為需要將這一規定立法化,以便投資者和房地產開發商在開始研究和實施項目時必須“準確宣傳”。避免等到違規發生後再適用其他刑事法律,那時已為時過晚。
俊先生強調:“不能允許客戶或投資者只看到3D圖像、觀看像新加坡那樣鳥語花香的華麗宣傳片,但實際交付卻完全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