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研究限制高排放車輛在環境汙染高風險區域的方案

胡志明市建設廳剛剛建議各部門、協會、企業和相關單位研究和提出限制高排放車輛在環境汙染高風險區域的方案,特別是根據政府副總理陳紅河的指示,針對尾氣汙染。

關於這一政策,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指派建設廳牽頭,與市公安局、農業與環境廳及相關機構合作研究和向建設部報告。因此,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根據其職能和任務,在5月25日前向建設廳提交意見。

此前,3月17日,政府辦公廳已發佈副總理陳紅河在關於制定現行機動車輛尾氣標準的會議上的結論通知。

副總理要求農業與環境部研究、評估充分的政治、法律和實踐基礎,以制定和發佈國家尾氣標準及對現行機動車輛實施尾氣標準的時間表。

建設部牽頭,與公安部、司法部、農業與環境部合作,與河內市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計算限制高排放車輛在環境汙染高風險區域的方案,特別是尾氣汙染。

同時,制定、發佈或提交有權機關發佈鼓勵發展公共交通和轉向使用綠色交通工具的政策。

建設部與河內市和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審查城市規劃以進行調整和補充,其中包括研究建設專門為公交車、摩托車、自行車等車輛和行人設計的車道和路線,以確保交通秩序、安全和環境友好。

科技部繼續與農業與環境部及相關機構緊密合作,在制定和發佈對現行機動車輛實施尾氣標準的過程中,根據其職能和任務進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