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家銀行10月18日發佈第9608號文件,要求各信貸機構和外國銀行分行集中落實一系列經營措施,以穩定宏觀經濟、控制通脹並支持經濟增長。文件明確,從現在到2026年底,對不嚴格執行政府、總理和國家銀行關於利率指導、或存在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行為的機構,國家銀行將視風險性質和程度採取額外處理措施。

在利率方面,國家銀行要求各機構節約成本、分享利潤,同步採取措施降低整體利率水平。具體而言,6個月及以上期限的掛牌存款利率至少下調0.5個百分點,並明確要求不得競相提高存款利率或進行不正當競爭;貸款方面,重點對生產經營領域和優先領域客戶下調1.5至2個百分點的年利率。

對於未遵守利率指導的機構,國家銀行列出的處理手段包括:重新審視2026年剩餘時間的信貸增長指標,並在2027年下達更低的信貸增長指標;要求其執行一項或多項高於規定水平的安全保障比率。文件同時要求各機構嚴格執行國家銀行行長2026年1月9日第01號指示中確定的年度重點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