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上午(8月22日),國會代表在會場討論《房地產經營法》修改的政策方向。這被視為實現市場數字化、增強法律與財務管控能力、減少房地產交易欺詐的重要一步。
身份標識碼為交易過程中確定和管理資產提供基礎
《房地產經營法》(修正案)草案中值得關注的新內容之一,是補充關於電子身份標識碼的規定。
根據草案,這是由國家主管機關為每個個人、組織、房地產或《房地產經營法》和《住房法》調整範圍內的其他對象創建和簽發的一串唯一字符。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規定,房地產在交易時必須使用電子身份標識碼。
房地產身份標識碼數據將與相關信息系統和數據庫關聯,為在交易全過程中確定和管理資產提供基礎。
根據草案第4條,投入經營的房地產和房地產項目包括:現房、未來形成的房屋(屬於公有財產的房屋除外);現有建築工程、未來形成的建築工程,包括服務於教育、醫療、體育、文化、辦公、商業、服務、工業的工程以及混合功能工程;這些工程中的建築面積;房地產項目中已具備技術基礎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地產項目本身。
草案還規定,尚未獲得電子身份標識碼的房地產仍可按現行法律進行交易;但一旦房地產獲得標識碼,交易必須使用該碼來在全部交易過程中確定和管理資產。

胡志明市經濟資源與環境研究所所長範文順博士表示,強制交易時對資產進行身份標識(其中包括對房地產適用電子身份標識碼)首先具有使市場透明化的意義。
當每個房地產與一個唯一代碼關聯,數據在形成、所有、交易全過程中持續更新,買家將有更多依據檢查資產的法律歷史和實際狀況,從而減少市場信息不完整或虛假信息的情況。
順博士認為,這一機制也有助於防止欺詐行為,例如一個房地產被交易給多個人或使用多套虛假卷宗。當資產具有統一的身份標識碼時,準確確定交易對象將更加便利,同時有助於減少糾紛風險,保護買賣雙方的利益。
從市場管理角度看,順博士評價,按身份標識碼標準化的數據還為更貼近房地產實際價值定價提供基礎,因為管理機構和市場參與者可以更清楚地獲取關於資產位置、面積和法律狀況的信息。
特別是,據範文順博士稱,房地產身份標識還影響財務管理和防止稅收流失。跟蹤交易歷史和資金流向可以限制申報轉讓價格低於實際價格以減少納稅義務的情況,同時支持職能機構控制資產來源、追蹤資金流向並預防洗錢。
修改法律以透明化、數字化市場

按照立法方向,此次修改旨在繼續推進行政手續改革,加強分級分權,推動數字化轉型,建設同步、互聯的數據系統,同時解決實踐中出現的問題,為房地產市場強勁、高效、可持續發展創造條件。
草案補充了房地產交易流程,其中確立了交易原則和流程框架。
同時,補充關於以擔保、存入凍結賬戶或按照公私合作投資法律規定完成BT項目財務義務的規定;補充對房地產經營合同剩餘5%價值的保障機制。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要點是,擴大了可轉讓的房地產經營合同類型,其中包括尚無證書的現房買賣合同、未來形成工程中建築面積的買賣、租賃合同,以及根據土地法規定尚無證書的現有工程和建築面積。
關於分級分權,草案授予省級人民委員會決定允許轉讓屬於總理權限範圍內投資主張批准的全部或部分房地產項目。
同時,國家管理責任按照兩級地方政府模式進行調整,其中一些以前屬於縣級政府的任務轉由鄉級人民委員會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