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樂省人民委員會剛發佈文件,要求各機關、單位、地方在收到有關治安秩序、停車、交通、宣傳和榴蓮收購活動等反映後,對2026年得樂省榴蓮節舉辦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進行整頓和處理。
據此,得樂省人民委員會責成省公安廳緊急審查、核實和處理所反映的與節日活動區域扒竊、財產丟失相關的事件。
省公安廳加強對人群密集場所犯罪和違法行為的預防、發現和處理,目標是確保節日剩餘活動中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關於停車問題,省人民委員會責成邦美蜀坊人民委員會牽頭,協調相關單位檢查、核實收費標準的反映;嚴肅處理違規收費行為,並公開檢查和處理結果。
此前,有部分停車點被反映收費約3萬至5萬越南盾/輛,個別情況收費高達10萬越南盾/輛。部分停車點不發放停車票據。甚至出現收費後,顧客回來取車時已無人看管的情況。

關於宣傳方面,省人民委員會責成文化、體育與旅遊廳對節日信息進行審查,嚴格控制選擇標準、發證、管理和監督KOL。該廳必須引導發言,及時糾正虛假信息和不雅言論,避免影響節日和地方形象。
此外,農業與環境廳協調相關單位統一、公開榴蓮收購標準,確保透明並平衡人民與企業之間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