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因是被告的辯護律師因有事請求延期。庭審將於9月17日重新開庭。
根據起訴書,2019年,潘功慶和黃春問共同創立了K-Supper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註冊地址位於胡志明市陳興道街6號(原第一郡),專門經營高檔汽車。
潘功慶擔任經理兼法定代表人,黃春問擔任負責對外事務的副經理,法(Pha)擔任編外人員。
經營虧損過程中,潘功慶與同夥商議利用公司法人身份實施一系列詐騙行為以侵佔財產。
具體而言,2023年5月,潘功慶通過社交關係得知L.N.T.H.女士擁有一輛價值71億越南盾的邁凱倫650S Spider,便提出幫她賣車,並得到同意。
拿到車和原始證件後,潘功慶與黃春問、法一起將車抵押給鄧明輝,借款30億越南盾,鄧明輝同意。潘功慶用這筆錢贖回了另一輛梅賽德斯-奔馳G63。
到期後,H.女士發現既沒還車也沒還錢,前去尋找才得知潘功慶欠多人債務,車已被抵押。
2023年6月27日,H.女士向胡志明市公安調查警察機關提交控告書,直到潘功慶被捕才知道自己被騙。
同一時期,潘功慶和黃春問謊稱K-Supper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已購買一輛巴博斯G800汽車,使T.H.P.先生信以為真,同意以245億越南盾的價格買下。
在P.先生轉賬245億越南盾後,潘功慶設法逃避並將錢用於個人目的。直到潘功慶被捕(2023年7月),P.先生才知道自己被騙。
摩哈馬奇·達法則被指控侵佔L.T.S.先生一輛價值87億越南盾的寶馬7系。這輛車是法借來“暫時使用”的,然後拿去抵押了10億越南盾,交給黃春問個人揮霍。之後,黃春問潛逃。
起訴書認定,3名被告通過假冒超級跑車商人,以借、抵押和非法出售他人財產的方式,侵佔了數十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