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寓使用期滿後會發生什麼?

一位讀者疑惑:如果公寓樓使用期限屆滿,房屋所有權證書是否自動失去法律效力?

如果檢測結果仍然安全,可以繼續居住,那麼居民需要辦理什麼手續還是職能部門自動更新?如果檢測不安全呢?

公寓使用期滿如何處理?

專家吳嘉黃回答:

根據該法,建設廳將是牽頭檢測評估當地公寓樓質量的主管單位。各公寓業主有責任配合併為檢測機構提供便利。

檢測結果是確定公寓樓是否安全、能否繼續使用的重要依據。

如果公寓樓仍然安全,居民可以繼續正常使用公寓。檢測結論會確定公寓樓的繼續使用期限,該信息將在建設廳門戶網站公開。

如果檢測結論認定公寓樓屬於必須拆除的情形,職能部門將辦理搬遷居民、拆除公寓樓以進行改造、重建或依法處理地塊的手續。

常見情況是工程的主要承重結構出現整體危險、有倒塌風險,不再滿足繼續使用的要求。

因此,簡單理解:使用期限屆滿只是設計年限,即到了需要考慮和檢測公寓狀況的時間點,並非公寓的“使用有效期”,也不是說到那一天房屋所有權證書就自動失去法律效力。如果大樓必須拆除,居民將被搬遷,業主的權益將按規定處理。

業主何時需要出資新建房屋?

根據2023年《住房法》,如果公寓樓位置符合規劃並重建為新公寓,有需求的居民將獲得原地安置。

如果公寓樓位置不符合規劃,不能重建新公寓,則業主將獲得貨幣補償或安置到其他地點。獲得安置的人對安置住房擁有所有權。

因此,拆除建築並不意味著業主“白白失去”公寓或將全部權益交給開發商。

拆除時,老公寓樓業主與非老公寓樓業主的權益有所不同。

對於1994年以前建造的老公寓樓,當公寓需要拆除、改造、重建時,業主無需出資重建,居民將獲得新房補償。

根據2024年第98號法令(指導《住房法》中公寓改造和重建),老公寓一層業主將獲得面積比原公寓大1-2倍的新公寓補償;二層及以上業主將獲得面積比原公寓大1-1.5倍的新公寓安置。

如果安置公寓面積大於補償面積,居民需補繳差額;如果小於,開發商需支付差額。如果業主不想接受安置房,可按獲批方案領取貨幣補償。

而對於1995年以後建造的公寓樓,拆除重建時,業主必須出資建設新公寓。出資額根據安置的新公寓面積和新房造價確定,按各項目的具體方案執行。

如果公寓業主不繳納重建資金,將不被安排新公寓,而是按財產價值解決權益。

視拆除原因,居民可獲得共有土地使用權價值的補償。如果拆除是為了按規劃統一改造和整修,還會計算公寓剩餘價值及其他自有面積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