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1日下午,越南常務副總理範嘉足與建設部、公安部及有關部委就審查高速公路行車安全車距規定舉行工作會議。
研究制定易於識別、符合交通條件的車距規定
會上,建設部副部長黎英俊彙報稱,關於車輛間安全距離的規定已有法律依據,符合國內交通實際、國際慣例以及越南參與的國際承諾。
保持適當車距對於防範事故風險、提高交通參與者守法意識十分必要。
不過,建設部認為,需繼續研究車距規定,使其易於識別、便於執行,並適應不同的交通、天氣條件和實際情形。
該部還建議加強宣傳和引導,讓民眾清楚瞭解規定,加強技術應用和智能交通系統以進行預警、輔助駕駛。
建設部將同公安部配合研究,建議完善對違反安全車距規定行為的處理,尤其是跟車過近、在高速公路上潛藏不安全風險的行為。
對於因客觀條件產生的情形,也需予以考慮,以採取適當的引導、提醒方式。

與會意見基本一致認為,有必要保持車輛間的適當距離,以留出足夠時間應對突發情況、防範事故、保障交通安全。
公安部代表認為,處理違法行為需基於明確的數據和證據,並與標誌標牌、標線、監控系統等必要條件相結合,以確保透明、有說服力。
與會代表建議繼續審查安全車距、標誌標牌、標線以及高速公路交通組織等規定。
其中需研究並明確車輛駛入車道、變道、擁堵或必須減速等情形,避免機械套用規定,給交通參與者造成困難。
部分意見建議研究交通組織,明確各車道功能,優先將左側車道用於超車或高速行駛車輛。
同時限制慢速車、貨車、集裝箱車並排行駛阻礙交通的情況。對各類車輛調整最低時速或分車道行駛,需在實施前繼續深入研究、評估。
充分評估高速公路線路的基礎設施條件
會議總結時,常務副總理高度評價建設部、公安部及各部委、地方近期出臺多項措施,為民眾出行提供便利,保障聯通與安全。
他要求審查並同步完善相關法律、標準、規範體系,其中包括關於車速和車輛間安全距離的規定,確保符合越南實際情況。
建設部同公安部、司法部及有關部委配合,研究、審查第38/2024號通知,確保車速、安全距離等規定符合高速公路上交通組織的實際,並就需繼續完善的內容提出處理路線圖。
除審查規定外,常務副總理要求對高速公路線路的基礎設施條件進行全面檢查和評估。
其中,標誌標牌、道路標線、監控攝像頭和技術條件必須按標準完善,滿足車速、安全距離和交通組織的要求。執行工作必須與基礎設施條件相掛鉤,並有合適的路線圖。
常務副總理強調,政策宣傳必須正式、及時、易於獲取,避免產生不同理解。
公安部受命指導各駕駛培訓和考試機構,將安全距離及相關規定內容納入培訓和考試課程。從而在民眾學習和考取駕駛證之初就形成守法意識。
對於檢查、處理違法行為,常務副總理要求在開展前充分保障基礎設施、設備和標準等條件。實施需有合適的路線圖,結合宣傳和引導。各項措施必須從實際出發,確保適當、可行,不得機械套用。
目標不在於處罰多少案件或收取多少罰款,而在於保障民眾出行便利、安全。從而逐步提高守法意識,形成交通文化。
同時,在高峰日、節假日期間以及車流量大的路段,加強高速公路上的交警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