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2026/ND-CP號法令於9月9日頒佈,修訂並補充了關於承包商選擇的《招標法》實施細則中若干法令條款。
該法令包含多項新規定,預計將推動招標管理政策,重點解決實踐障礙,簡化和標準化程序,通過加快數字化轉型提高招標活動透明度,並加強基於國家電子採購系統公開數據利用的監督,從而提高國家資金使用效率。
第349號法令共四條,涵蓋承包商選擇;使用經常性支出來源的國家預算資金訂購或招標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以及過渡條款和實施條款。

該法令的一個顯著新特點是,在適用直接承包的標包中,推動承包商選擇全過程數字化。
據此,對於正常程序下的直接承包,採購方在系統上開展發佈承包商選擇計劃、發送徵求建議書、對徵求建議書進行澄清、開啟建議書以及公開公佈承包商選擇結果等活動。
承包商也可在系統上接收徵求建議書、準備聯營協議、編制並提交建議書,以及開展其他直接相關活動。
對於簡化程序下的直接承包,採購方通過系統向承包商發送合同草案。
承包商接收並審查合同草案,並以電子方式完成合同敲定和簽署步驟。公開公佈承包商選擇結果的程序也已審查和調整,以適應簡化直接承包的特殊性。
這些階段的數字化將有助於規範採購方與承包商之間的信息交流,減少在系統外開展的活動和紙質文件,縮短處理時間,降低成本,並提高承包商選擇全過程的透明度。
該法令的另一項關鍵規定是,基於系統化和標準化數據加強對招標活動的監督。
與招標相關的數據源將定期更新,供主管機關、負責常規監督的機構、招標管理單位、採購方以及相關機構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監測和監督招標活動使用。
通過系統加強監督將促進管理數字化,同時便於集中利用招標數據,幫助發現和標記異常跡象,提高監督和問責的有效性,並增強公開性和透明度。
此外,該法令對報價收集流程作出修改,該流程將在電子環境中進行。
電子表格將針對不同類別的商品和服務進行設計,並使用數字簽名進行認證。此舉旨在規範報價信息,減少人工操作,簡化程序並縮短處理時間。
同時,以電子方式進行該流程預計將有助於遏制操縱和價格扭曲,並逐步建立價格數據庫,以支持管理、分析以及招標活動中信息的使用。
特別是,該法令引入了一系列關於請願和信息披露的新規定。
據此,對於與招標文件相關的請願,通過系統向採購方提交請願的功能預計將進行調整,以確保符合請願提交截止期限的規定,尤其要注意請願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提交的要求。
對於訂購活動,新法令要求公開披露商品質量信息。此類披露將有助於提高透明度,提供額外參考數據來源,並支持各機關和組織在後續採購輪次中選擇和採購商品。
對於承包商和企業而言,隨著招標活動日益數字化和透明,新規定預計將為其公平、及時地參與公共採購市場開闢機會。
國家電子採購中心主任呂英俊在接受《越南投資評論》採訪時表示,系統已更新和升級,具備新功能和技術特性,已準備好實施該法令的新規定。
呂英俊表示:“與直接承包、招標活動監督、報價收集、請願處理和信息披露相關的功能已在系統上完成和更新,以確保新規定生效後無縫運行。”
該系統界面也已升級,更加用戶友好、易於操作,併為每個新版本提供詳細指導。其設計允許根據用戶的承包商選擇程序進行定製。
他指出:“採購方、承包商和其他利益相關方需要定期關注系統上的信息,研究新規定,並及時瞭解操作指南。儘早準備將有助於確保平穩過渡,並有助於保持招標包和項目的進度和質量,從而提高國家管理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