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青年報》反映,設在古保坊胡志明路(14號國道)1747公里處的光德BOT收費站,在行政單位調整後,該站位於坊黨委和坊人民委員會兩個辦公地之間,相距約8公里。
建議為居住在收費站附近的居民免減費用
約15名坊人民委員會系統的幹部、公務員經常過站上班。若使用私家車,每人每月須支付超過100萬越盾的費用。
幹部還須在兩個辦公地之間往返開會、處理工作。每過一次站繳費3.4萬越盾,往返6.8萬越盾。
近期,多樂省人民議會向國會常務委員會發文稱,過去一段時間收到許多選民意見,反映在上述收費站實施公路使用服務費免減政策的問題。
2017年10月11日,交通運輸部頒佈第11519號公文,內容為處理BOT收費站公路使用服務價格不合理問題,統一主張對收費站周邊車輛降低公路使用服務價格。
然而至今,對屬於按規定獲得支持範圍的古保坊居民車輛降低公路使用服務價格一事仍未落實。
政策落實緩慢,尤其是在實行兩級政府模式後行政地界已作調整的背景下,影響了民眾的合法權益,給出行、學習、勞動、生產經營造成困難。
此外,古保坊的幹部、公務員經常在一天內往返於各辦公地之間,執行任務時駕車出行須經過設在坊轄區的收費站,產生了個人費用。
省人民議會建議國會常務委員會關注並審議、指導各部委審議、批准對古保坊轄區內、受該站直接影響範圍內的民眾及幹部車輛免減公路使用服務價格。
建議核查屬於降價範圍的車輛名單
近日,光德BOT股份公司發文致多樂省人民委員會,建議省裡指導地方政府及省有關職能機關配合公司檢查、核查屬於公路使用服務降價對象的車輛名單。
依據舊單位名稱、行政地界,確定並更新新單位名稱、行政地界,確保對象和降價範圍(收費站周邊半徑範圍)準確。
核查後,建議將已檢查、更新的名單提供給公司以比對數據、彙總,並按規定向越南公路局報告。
此外,企業建議省人民委員會指導地方政府及有關職能機關配合公司進行清點、確認屬於降價對象的車輛名單,確保對象準確、範圍準確、符合規定。
多樂省人民委員會近日已責成建設廳主持,緊急檢查、深入研究光德BOT股份公司報告、說明和建議的內容。
及時指導各單位、地方在正確權限和法律規定範圍內開展實施,同時彙總、參謀提出建議供省人民委員會審議、指導超出權限的內容,並在9月30日前向省裡報告落實結果。

8月21日,多樂省人民議會表示,已向國會常務委員會發文,建議審議對多樂省古保坊光德BOT收費站免減公路使用服務價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