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山一口岸公安消息,檢查旨在按照目的地國家、航空公司以及現行航班安全流程的要求,絕對保障航空安全與安保。

越南旅客出境前往澳大利亞、美國的重要注意事項

根據公安部第14號通知第49條規定,關於在國際航班上隨身攜帶和手提行李中攜帶液體、稠狀物、噴霧溶液,旅客需注意,行李中每瓶、罐、容器液體不得超過100毫升,且必須完全密封。

每名旅客隨身攜帶和手提行李中攜帶的液體總量最多不超過1升。藥品、嬰兒奶粉和嬰兒食品等例外情況,如完全滿足規定的具體條件,則允許攜帶。

對於在國際隔離區商店(免稅商品)或國際航班上購買的液體,如裝在密封的保安塑料袋(STEB)中並附有有效發票,則允許帶上飛機。旅客在登機前和整個飛行過程中絕對不得擅自打開此袋。

為使辦理手續快速進行,避免誤機風險,職能部門建議旅客主動丟棄或不要將超過100毫升的液體瓶/罐帶入檢查點。

同時,保持保安袋原狀,妥善保管裝有免稅商品的STEB袋完好無損,並附上付款發票。

旅客應準時到達登機口,按規定提前整理好液體物品,以便安保人員順利檢查;嚴格遵守機場口岸公安力量的配合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