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6日,交通警察局表示,河內市公安局已對阮文電(1971年出生,居住在河內)實施刑事拘留。
阮文電是那輛在法雲—梂曳高速公路上突然剎車引發事故的雷克薩斯轎車司機。據交通警察局稱,此案具有法律規定的犯罪跡象。
此前,9月15日13時31分,在法雲—梂曳—寧平高速公路201公里+000米處(河內市富川縣安緣村),發生了一起3輛汽車連環相撞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時,天正下雨,路面溼滑,車牌號為35H-126…的客車從後方撞上前方正在停車的兩輛小車,分別是由阮文電駕駛、車牌號為30L-268…的雷克薩斯轎車,以及由司機C.T.N.(1989年出生)駕駛、車牌號為29E-303…的小車。
通過行車記錄儀數據核實,高速公路第3道路交通警察隊認定,事故發生時,雷克薩斯車有蛇行、別車並在高速公路上停車(停在緊靠道路中央隔離帶的車道)的跡象,阻礙了車牌號為29E-303…的小車。
根據VNeTraffic上交通違法冷處理管理信息的更新,這輛雷克薩斯此前已有3次在高速公路上超速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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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薩斯轎車在高速公路上蛇行後突然停在路中間,後面的小車也被迫停下。約7秒後,一輛客車從後方衝來,撞上這兩輛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