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主席陳青敏要求各機關仔細審查,確保為這部法律排解堵點不會在另一部法律中製造更多障礙,同一問題不得以多種方式作出規定。

在9月28日上午開幕的國會專職代表會議上,國會主席陳青敏表示,在兩個工作日里,代表們將討論並就預計提交國會第二次會議的17項法律草案提出意見。

據國會主席介紹,立法工作量龐大,多部法律同時修改,因此重要要求是確保法律體系的統一性。政府和國會各機關需要仔細審查在概念、權限、程序、手續、分級、分權、土地、財政、數據及生效時間等方面的統一性。

國會主席還要求每項法律草案都必須回答具體問題,如正在解決實踐中的什麼障礙、為何必須修法、新政策創造什麼價值、影響到誰、合規成本如何、實施資源來自哪裡,以及由誰負責到底。

他表示,法律應集中於屬於國會權限、具有原則性和穩定性的問題。經常變動的內可以下放適當權限,以確保施政靈活,但“劃分立法與制定法規並不意味著把難點下推到法令、通知”。

涉及人權、公民權利、經營條件、資源分配、權力組織以及國家機關責任的問題,必須在法律中作出足夠明確的規定。反之,不應把過多技術、業務程序或經常變動的內容寫入法律。

越南國會主席:不能讓修改這部法律卻在另一部法律中造成障礙

由此,國會主席提出立法工作的三項原則:法律更簡短但政策不單薄;規定更少但責任更明確;更穩定但仍須具備足夠的實踐適應能力。

陳青敏表示,第十六屆國會的專職代表比例更高,意味著對每一項立法決定的專業性和責任要求也更高。他建議代表們聚焦仍有不同意見的問題,直截了當、簡短地發言,明確表達觀點、論據和處理方案。

會議召開的背景是,2026年是落實黨的十四大決議的開局之年;關於科學技術、國際融入、發展私營經濟、革新立法與執法工作的多項重大主張正在抓緊制度化。

“工作量大、時間緊迫,但質量不允許下降。做得越快越要紮實;修改的法律越多,越要確保系統性”,國會主席說。

他建議會後,主持起草和審查的機關要抓緊吸收意見、完善材料。說明報告必須明確哪些意見被採納、哪些未被採納及原因。

國會主席表示,最終的衡量標準不是通過了多少部法律,而是法律頒佈後,國家機器是否運轉得更好、民眾和企業是否更便利、社會資源是否得到釋放、國家治理能力是否得到提升。

在9月28日至29日,國會專職代表討論17項法律草案,分為5個領域組。經濟、金融組包括《證券法》若干條款的修改補充;《會計法》、《獨立審計法》;《中小企業發展法》。

安全組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重點工程保護法》;《數據安全法》;《電子身份識別與認證法》。科學、環境組包括修改《海洋與海島資源環境法》;《環境保護法》;《電力法》和《郵政法》。

行政、司法組包括《刑法典》、《刑事偵查機關組織法》、《刑事訴訟法典》和《行政違法行為處理法》。

文化、社會組包括修改補充關於體育、旅遊、圖書館、電影、文化遺產、廣告、新聞等法律的若干條款;《人體組織器官捐獻、摘取、移植及遺體捐獻、摘取法》;以及《社會保險法》若干條款的修改補充草案。

山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