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下午,經過六天審理,河內市人民法院對發生在Rance Pharma公司、Hacofood公司及相關單位的生產、銷售超過18.7萬盒假奶粉案中的29名被告作出宣判。
被告武孟強,47歲,國際醫藥公司經理,同時是Rance Pharma公司和Hacofood公司股東,因生產、銷售假冒食品,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以及行賄三項罪名,被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30年。
黃孟河,47歲,Rance Pharma公司和Hacofood公司股東,同樣因上述三項罪名被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30年。
鄧中堅,Rance Pharma公司和Hacofood公司副經理,因生產、銷售假冒食品和違反會計規定造成嚴重後果兩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1年。
在今天下午的宣判中,一審法院認為該案各被告的行為性質特別嚴重,侵犯了多個領域的國家管理秩序,引發社會不滿,因此必須予以嚴厲懲處,以起到震懾和一般預防作用。
但在量刑時,法院也區分了各人的責任,對身為領薪員工、按照指示行事、起次要作用或未獲利的被告考慮了從輕情節。
超過18.7萬盒假奶粉,非法獲利近400億越南盾
假奶粉鏈條的兩名“大佬”強和河,被起訴機關認定為案件中的兩名主要角色。
根據起訴書,從2019年到2025年,各被告成立並經營多家企業,生產、經營營養食品和補充食品,其中包括奶粉。
起訴機關認定,共有426批假奶粉、超過18.7萬盒、價值超過540億越南盾被生產和銷售。強、河及同案犯非法獲利約395億越南盾。

投放市場的產品中,有面向新生兒、幼兒、孕婦和病人的品類。
一些產品宣稱含有燕窩提取物、冬蟲夏草、核桃粉、夏威夷果粉等成分,但調查結果認定並不含這些成分。
除生產、銷售假奶粉行為外,起訴機關還認定該企業體系的經營活動有超過1000億越南盾的收入未充分反映在會計賬簿中,造成重大稅收損失。
在庭審中,兩名主要被告承認了相關行為,但陳述了導致違規的多種原因,其中稱自身在奶粉生產領域缺乏經驗。
原分局長收受近22億越南盾,獲刑12年
在受賄被告一組中,裴丁氏營,57歲,原和平省食品安全衛生分局局長,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裴氏莊,36歲,該單位原專員,同樣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
據指控,為順利辦理數百份產品公佈登記和自我公佈檔案,企業方向莊轉賬約24.8億越南盾。其中,莊將近22億越南盾轉給營,並被認定獲利超過3億越南盾。
在訊問過程中,合議庭花費大量時間釐清與行賄行為相關的內容。
營供稱,並未與企業協商或要求企業送錢,而認為是企業自願表示感謝。而莊供稱,在企業詢問辦理檔案的費用後,她向營作了報告,上級對自我公佈檔案定出500萬越南盾的價格,對公佈登記檔案定出700萬越南盾的價格。
當莊疑惑為何企業的錢轉入自己的賬戶時,據這名女專員供述,營說:“你替我收下沒關係的。”
原公安人員因詐騙14萬美元“跑案”獲刑12年
另一起與案件“跑案”有關的犯罪行為組,始於兩家奶粉企業的經營活動被職能部門檢查之後。
根據起訴書,河和強找人幫忙,以避免被追究刑事責任。強準備了15萬美元,隨後這筆錢經由多箇中間關係轉手,以尋找“打點”案件的人。
三名中間人被告中,範文凱被判處有期徒刑42個月,阮文軍5年,阮文和3年,均因介紹賄賂罪獲刑。
這一組罪名中獲刑最重的是被告裴國興,45歲,原永福省公安廳刑事警察處副處長。合議庭以詐騙侵佔財產罪判處興有期徒刑12年。
起訴機關指控興收受14萬美元,約合35億越南盾,承諾幫助兩家奶粉企業避免被追究刑事責任。
興被認定沒有能力完成所承諾的事項,也未用這筆錢去影響有權限處理案件的人,但未退還錢款。
整個庭審期間,這名原公安幹部不承認收受了14萬美元。
興供稱,阮文軍曾帶一個紙袋來見他,但裡面只有兩盒古巴雪茄。相反,軍堅稱袋子裡裝著14萬美元。
關於14萬美元和兩盒雪茄的供述相互矛盾,使合議庭花費大量時間進行訊問、對質、公佈供述以及調查過程中收集的材料。
除上述被告外,案中其餘人員被法院根據各自角色和行為判處相應刑罰。一審法院同時審議後果補救責任,強制各被告按照判決返還非法所得款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