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4日,河內市人民法院繼續對一起發生在Rance Pharma公司、Hacofood公司及相關單位的生產、銷售超過18.7萬盒假奶粉案中的29名被告進行一審開庭審理。
在當日上午的訊問環節,審判委員會集中釐清企業在原和平省食品安全衛生分局辦理產品公佈手續過程中“打點”的近25億越盾款項。
被告裴丁氏營(Bùi Đinh Thị Dinh),原分局局長,多次堅稱自己並未要求企業給錢。據其供述,如果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審批簽署本就是分局局長的職責。
“被告哪有索要什麼”,營女士說道,並認為是企業自願給錢。
這一回答立即引來審判長追問:如果辦理材料是國家機關的職責,那企業為何還要給錢?
“沒人會自願給被告幾億越盾去花”
據營女士供述,當武孟強(Vũ Mạnh Cường,國際藥業公司經理,同時是Rance Pharma公司和Hacofood公司股東)詢問手續時,她給了專員裴氏莊(Bùi Thị Trang)的電話號碼,以指導相關流程。
審判長提出疑問:如果只是想詢問行政手續,企業為何要直接求見分局局長。
“論手續,被告還不如職員熟悉”,審判長說道,並繼續追問這次會面的真正目的是什麼。
營女士認為,可能是企業想請託幫忙,好讓辦理手續順利些。然而,當被問及企業給下屬的那筆錢時,這位前分局局長否認是自己定的金額。
這位前分局局長供稱,自己並未要求下屬裴氏莊多收錢,並認為收多少錢是“莊與企業之間的私事”。

據營女士稱,前一天庭審中企業代表也供述他們是自願給錢的。
審判長不認同這種解釋。“沒人會自願給被告幾億越盾去花”,審判長提出質疑。
審判委員會繼續釐清的另一點,是營女士對下屬所起的作用。
當這位前分局局長說莊收錢一事她“無法控制”時,審判長反問道:“那被告是分局局長,還是莊是?”
據審判委員會分析,企業先會見營女士,隨後她安排莊直接對接。莊從企業收錢後,將大部分款項轉交給營女士。
面對法庭的提問,營女士仍認為自己只是叮囑下屬依法按程序辦理材料。
下屬供述:領導定下每份材料500萬至700萬越盾
原和平省食品安全衛生分局前專員裴氏莊的供述,則呈現出另一番情節。
莊供稱,2023年上級指示她,若有人詢問行政手續就予以指導。由此,被告認識了Rance Pharma和Hacofood公司的職員范氏香(Phạm Thị Hương)。
據莊稱,兩人就產品公佈手續進行交流時,香表示分局領導和企業領導已見過面,隨後安排兩名職員直接對接,以便利材料辦理。
在一次見面中,香詢問辦理材料的費用是多少。莊供稱,她隨後回去詢問營女士,上級給出的價格是:自行公佈類材料每份500萬越盾,登記公佈類材料每份700萬越盾。
“起初被告也不明白這是什麼錢,只知道營姐指示,被告就代為收取”,莊供述道。
據被告莊稱,應向國家繳納的款項由企業自行繳納,不包含在上述金額之內。
莊堅稱每份材料500萬越盾的價格是營女士定的。起初,企業代表也並未立即同意,而需向領導報告。
當香詢問轉賬賬號時,莊又去問上級,為何錢要轉給自己。
據莊供述,營女士說:“你替姐收著,沒事的。”此後,莊便把賬號提供給了企業。
每份材料再多收100萬越盾當作“奶粉尿布錢”
同樣在庭上,莊承認除替上級代收的款項外,自己還在每份材料上多拿100萬越盾。
當時莊正在休產假。被告供稱,她覺得多收點錢就像做兼職,可以賺些“奶粉尿布錢”。
據指控,莊共從企業收取約24.8億越盾。其中,認定被告本人獲利逾3億越盾。
莊供稱,直到與偵查機關接觸時才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並已全額退還該款項。
與此同時,在對營女士的訊問環節,審判委員會繼續釐清這位前分局局長實際從下屬處收取的金額。
營女士承認莊轉入其賬戶的款項,約逾7億越盾。對於被指控以現金交付的其餘部分,她起初供稱不記得收了多少。
當審判長再次詢問是否從莊處收取過現金時,營女士回答沒有,並稱自己只收取了轉賬部分。
根據起訴書,自2023年5月至2024年底,企業職員向原和平省食品安全衛生分局提交了數百份涉及產品公佈、自行公佈及廣告內容確認的材料。
訴訟機關指控,在辦理這些材料的過程中,企業方面共送出近25億越盾。營女士與莊一同因受賄罪被送上法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