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在第十三屆嘉萊省人民議會第六次會議上,代表們表決通過了關於對在機構調整後離職的村、居民區非專職工作人員提供補助政策的決議。
具體而言,在嘉萊省完成村、居民區調整後,尚未獲得補助的非專職冗餘人員共有1,820人。
根據剛頒佈的政策,離職的村、居民區非專職工作人員按工作年限享受一次性補助。具體為,每工作一年可享受相當於現行每月津貼0.7倍的補助。
對於已達到退休年齡,或正在享受退休制度、喪失勞動能力制度的非專職工作人員,可獲得每人1000萬越南盾的一次性補助。
嘉萊省預計為上述對象支出政策補助經費超過500億越南盾。
關於村黨支部書記、居民區組長津貼的規定
會議還通過了關於對村、居民區非專職工作人員和參與村、居民區活動人員的補助政策規定。
據此,黨支部書記每月每人津貼為基本工資的2.8倍;村長或居民區組長為基本工資的2.7倍;陣線工作委員會主任為基本工資的2.5倍。
該標準適用於有700戶及以上家庭的村、1000戶及以上家庭的居民區;以及屬於國防重點區域或邊境、海島、特別困難地區的村、居民區。
對於其餘村、居民區,黨支部書記津貼為基本工資的2.3倍;村長、居民區組長為基本工資的2.2倍;陣線工作委員會主任為基本工資的2倍。
此外,參與村、居民區活動的下列職務:黨支部副書記、副村長、居民區副組長、農民協會分會會長、婦女協會分會會長、退伍軍人協會分會會長、共青團支部書記,每月可享受每人190萬越南盾的補助。
上述組織每年還可獲得每個組織200萬越南盾的活動經費補助。
嘉萊省預計每年落實補助經費約5520億越南盾。其中,中央預算撥款超過3390億越南盾,省預算超過2130億越南盾。與調整村、居民區之前相比,節省經費減少超過1470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