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務部已回覆林同省選民在第十六屆國會第一次會議後提交的建議。
林同省選民表示,基層工作量日益繁重,要求承擔高度責任,但工資和津貼制度仍然偏低,與工作付出不相稱。
因此建議內務部向政府提出建議,研究並建立指導地方提高村、寨、bôn(村寨)非專職人員津貼水平的機制,以激勵其安心工作、貼近基層,並良好開展地方的各項競賽運動。
選民還建議繼續研究,以對鄉級行政單位規模進行適當調整。
關於村、居民組非專職人員的安排及提高津貼,已有指導
關於村、居民組,內務部表示,根據政治局結論,政府已頒佈第185/2026號議定,規定村、居民組的組織、活動以及非專職人員的制度和政策。
其中具體規定了村、居民組非專職人員的安排和津貼提高。
具體而言,該議定規定了在特殊情況下設立、安排、重組村、居民組的原則、權限、程序、檔案、標準,作為地方開展安排的依據。
該議定規定,村、居民組非專職人員的津貼水平較此前提高。
據此,國家財政以包乾方式核撥津貼資金(含社會保險繳納補貼),用於按月向村、居民組非專職人員發放津貼。
對於有700戶以上的村、1000戶以上的居民組,以及根據有權機關決定屬於國防重點鄉級行政單位的村、居民組,位於邊境、海島地區鄉級行政單位的村、居民組,以及特別困難的村,包乾津貼資金為基礎工資的8倍(此前為6倍)。
對於不屬於上述規定的村、居民組,包乾津貼資金為基礎工資的6.5倍(此前為4.5倍)。
議定規定,若省、市使用地方財政規定高於國家財政包乾水平的津貼包乾標準,則省級人民議會可根據地方財政平衡能力決定具體包乾標準,無需徵求各部委、中央機關意見。
地方須對合並建議負責
對於繼續研究實施鄉級行政單位調整的建議,內務部明確指出,根據中央執行委員會第76號結論——關於繼續完善、有效運行政治體系總體組織模式和兩級地方政府模式——已有規定。
具體而言,直屬中央的省委、市委主動核查未充分滿足標準、條件或在運行過程中出現不合理情況的行政單位。
在中央規定的標準、原則、條件和程序基礎上,如確有需要,制定調整方案,確保科學、審慎,凝聚社會共識,不造成動盪,並報有權機關審議決定。
內務部強調,目前中央未提出鄉級行政區劃調整問題,因為該系統正在穩定、有效運行。
若地方認為確有必要調整,建議依據黨的主張、國家法律、規劃、治理實踐並符合人民正當願望,提請有權機關決定。
行政區劃調整建議方案必須科學、審慎、可行,凝聚共識,並須服務於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更好地服務人民。
同時,省委、市委的常委會、黨委執行委員會須對該建議負責。
2025年,越南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組織機構精簡安排,其中包括重組省級和鄉級行政單位。
調整後,省市數量從63個減至34個,鄉級單位數量從10,035個減至3,321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