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廣寧省教育與培訓廳近日向當地各地方政府及公立教育機構發文,要求通過收緊2026-2027學年年初收支管理,遏制亂收費現象。
此舉旨在徹底處理亂收費、將自願捐款變相變為強制義務的情況,保障家長和學生的正當權益。
打擊披著“自願”外衣的亂收費
廣寧省教育與培訓廳是在收到多起民眾反映學校自行設立多種目錄外“基金”後發佈該文件的。
該廳強調,對於教育服務,學校只能按規定目錄收費,必須制定詳細計劃、與家長書面協商,絕對不得采用“上限乘以學生總數”的公式進行預算。重複收取已由財政預算支付的內容,或向未登記服務的學生收費,均屬違規。
特別地,該廳強調要整頓家長代表委員會的活動。委員會活動經費必須基於完全自願原則;嚴禁搞平均攤派、下達指標或規定平均資助額度。多數家長表決通過也不能作為強迫其他個人捐款的依據。
廣寧省絕對禁止使用家長經費支付屬於學校職責的活動,如:安保、看車、教室清潔、購買教學設備、獎勵幹部教師或升級基礎設施。
同時,不得用該經費慰問、贈送教師或家長親屬。各學校還被要求主動宣傳教育培訓部第81/2026號通知(自2026年11月15日起生效),以按照新規定規範運作方式。
全面審查,立即停止違規並退還錯誤收取的費用
面對“班費”“校費”“獎勵基金”變相出現的情況,廣寧省教育與培訓廳指示各教育機構校長重新審查2026-2027學年年初以來的所有收費,包括由教師或家長代表委員會自行發起的收費。校長不得暗示、指示或“借家長之手”發動收費以逃避責任。
禁止學校在群組中公開未繳費學生名單以施加心理壓力。發現違規收費時,學校必須立即停止,對已收款項製作封存筆錄,並制定透明、對象準確的退款方案。同時,相關個人責任——從負責人、參謀人員到直接收費/管理基金者——將被審查並嚴肅處理。
廣寧省教育與培訓廳規定各學校必須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自查,並在2026年10月15日前向該廳提交詳細結果報告(包括違規收費目錄、金額、已繳費家長人數及退款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