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福山公司尚未獲得芽莊機場項目土地的‘紅皮書’

根據慶和省人民委員會關於審查和處理芽莊舊機場區域項目障礙的指示和分工,農業與環境廳剛剛向財政廳提出了對福山集團股份公司(簡稱福山公司)項目的意見和反饋。

非法移交芽莊機場土地,尚未頒發‘紅皮書’

據該廳提供的信息,整個芽莊機場區域總面積約238.82公頃,均由國防部管理。

17多年前,國防部和慶和省人民委員會共同提交了一份聯合呈文(2009年9月11日),申請將芽莊舊機場區域的土地移交併轉換使用目的,以服務於慶和省的經濟社會發展。政府總理在2009年12月2日的文件中同意了該申請的主張。

為依法落實上述主張,根據中央機關的檢查、監察結論以及初審刑事判決(第五軍區軍事法院)和終審刑事判決(中央軍事法院),芽莊機場區域的國防房屋土地移交必須按照政府總理批准的處置方案執行。迄今為止,根據這些規定處理國防土地的工作尚未完成。

然而,根據終審刑事判決(審理芽莊機場區域項目發生的案件),在落實該主張的過程中,‘國防部、慶和省人民委員會的一些職能機關和個人以及福山集團股份公司的一些個人未完全遵守政府總理的指示和法律規定,導致在芽莊機場土地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移交中發生許多嚴重違規行為。’

具體而言,福山公司分兩批被非法移交了芽莊機場總計超過62.89公頃的國防土地(2015年12月2日移交18.8公頃,2016年1月8日移交超過44.09公頃)。

而根據終審判決,直到2016年1月23日,總參謀部(國防部)才決定關閉芽莊的軍用機場。直到2016年10月24日,國防部才發文同意將上述約62.89公頃土地移交給慶和省人民委員會。

隨後,慶和省人民委員會才頒佈土地移交決定以及多項調整決定,將上述62.89公頃土地移交給福山公司,而該公司早在上述2015年12月和2016年1月就已通過‘三方’方式‘先行交付’。

據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稱,將芽莊機場62.89公頃土地移交給福山公司是為了實施芽莊商業-服務-金融-旅遊城市中心區項目(2A分區、2分區和3分區)。

在關於審查芽莊機場項目的意見文件中,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指出:‘截至目前,福山集團股份公司尚未獲得芽莊舊機場項目實施區域的土地使用權證書。’

‘非法民事交易’的後果

據慶和省農業與環境廳稱,在調整向福山公司移交土地的決定中,慶和省人民委員會規定:‘土地使用者的權利只有在獲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並具備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後才能行使。’

然而,根據上述刑事判決,在上述兩批非法移交國防土地之前半年多,即從2015年6月至被發現、立案偵查期間,福山集團股份公司和阮文厚——該公司總經理——已與686名購買芽莊機場項目土地的客戶簽署了982份‘土地使用權轉讓進程合同’。

上述合同總價值超過9.16179萬億越南盾。福山公司已向客戶收取總計超過7.03027萬億越南盾,阮文厚已如法院判決所宣判的那樣承認詐騙並侵佔該款項。

關於芽莊機場項目土地的買賣合同,中央軍事法院的終審刑事判決指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委員會第01/2019/NQ-HĐTP號決議的指導,這些‘不是合法交易’。

而且這些‘是因欺詐而無效的民事交易’,因此被告厚已認罪並承擔對受害客戶——即被詐騙、依據已籤合同被侵佔錢款的客戶的賠償責任。

此外,根據終審法院的判決,非法移交土地以及根據這些‘無效民事交易’合同出售芽莊機場土地的後果還導致‘主管機關在確定土地價格時遇到障礙,影響國家對上述土地的合法權利和利益’,慶和省仍在審查和解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