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審查4469份檔案,富壽省發現15起差錯案例,其中一人的提前退休年限被計算得比實際更長,須退還超過10億越盾。

富壽省內務廳代表在10月8日舉行的第三季度經濟社會形勢新聞發佈會上通報了這一信息。在15起差錯案例中,14人不屬於第178/2024號法令和第67/2025號法令規定的政策享受對象;剩餘1起符合提前退休條件,但年限計算錯誤。

上述15起案例此前均經原和平省人民委員會批准,其中13起為省級,2起為鄉級。在14名不屬於政策享受對象的人員中,3人已到齡退休,8人繼續工作,2人按勞動合同離職,1人轉崗。

14起案例尚未撥付補助經費,因此不產生追回問題;其中8人仍在繼續工作,在批准決定被撤銷前尚未離職。

剩餘1人的提前退休年限原被計算為7年8個月,但審查後確定為2年5個月。差錯源於處理檔案時的數據錄入和年份加總錯誤。此次調整並未改變其提前退休條件,但導致補助金額須重新計算。

最初的補助金額為2,255,477,000越盾。重新計算後,金額降至1,239,084,756越盾;須追回的差額為1,016,392,244越盾。此人在農業與環境廳下屬的林業與護林分局工作。全部差額款項已被追回並上繳財政。

越南富壽省因提前退休年限計算錯誤追回逾10億越盾

內務廳評估認為,本地區為離職、提前退休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辦理待遇的工作基本符合規定、程序和有權機關的指導。此次審查旨在調整不符合規定的情形,確保政策落實到正確的對象和標準,並降低預算流失風險。

在按上述兩項法令獲批享受待遇的4469人中,1215起屬於原富壽省,911起屬於原永福省,1427起屬於原和平省。在調整行政單位後,富壽省又辦理了916起。

此前,國家審計署以抽樣方式在河內、胡志明市、同奈、林同、得樂、嘉萊、西寧、芹苴、金甌、山羅等10個地方,以及政府辦公廳、教育培訓部、文化體育與旅遊部、建設部等4箇中央機關進行了檢查。除對建設部的預算提出意見外,國家審計署還發現一些地方在確定享受對象和計算待遇方面存在差錯。在山羅省,報告指出存在向錯誤對象發放款項但尚未全額追回經費的情形。

第178號法令由政府於2024年底頒佈,隨後經第67/2025號法令修訂補充,規定了因機構組織調整而離職人員的待遇。視對象、工作年限和距退休年齡剩餘年限不同,離職人員可享受提前退休或辭職政策。據國庫局稱,截至2025年底,財政已為此政策下離職的117,073人支出163.482萬億越盾。

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