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修建高速公路遭強制徵拆後困守兩年,越南企業因補償遲緩提起訴訟

10月12日,廣治省第八區域人民法院代表表示,已受理廣治林產股份公司對廣治省永水鄉人民委員會的起訴狀。法院預計將發佈案件受理通知並進行對話,之後再進入後續程序。

根據起訴狀,2024年10月24日,廣治林產股份公司因修建萬寧—甘露高速公路而被強制拆除工廠並收回土地。

企業表示,強制徵拆時尚未安排新的搬遷地點,導致機械和生產流水線受損。

公司雖在檳關鄉獲得新土地,但因建設規劃手續受阻,新地點的土地用途變更和收回土地平整場地工作拖延至2026年6月1日才完成。

自2025年8月以來,公司多次發文建議有權機關審議對機械設備、生產流水線以及搬遷安裝費用的賠償和損失補助。

然而,據企業稱,這些內容至今仍未得到充分解決。

因修建高速公路遭強制徵拆後困守兩年,越南企業因補償遲緩提起訴訟

公司表示,在被拆遷前,工廠擁有木片、托盤、單板和能源顆粒生產線,每年營收超過1000億越南盾,為數百名勞動者解決就業,並有助於銷售民眾種植的人工林木材。

被強制徵拆後,企業沒有足夠經費在新地點恢復運營。根據起訴狀,目前產能和營收還不到拆遷前的三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認為在強制徵拆過程中,職能部門只清點了24類資產,另有71類資產尚未補充清點,也未制定和批准賠償、補助方案。

在起訴狀中,廣治林產股份公司起訴永水鄉人民委員會,事由是在支付賠償、補助方面拖延履行公務;未補充清點資產,且未對尚未清點的資產製定和批准賠償方案。

企業還對強制徵拆、收回土地的程序手續以及賠償、補助方案的完整性提出意見。

據公司稱,處理時間拖長導致企業缺乏資源維修、更換機械和恢復生產,同時影響勞動者的就業和收入。

該案發生背景是,企業在移交高速公路建設用地後,已多次建議解決與賠償、補助有關的障礙。

因修建高速公路遭強制徵拆後困守兩年,越南企業因補償遲緩提起訴訟